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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转卖蜜雪冰城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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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消费者报道微博

媒体评转卖蜜雪冰城现象

【#媒体评转卖蜜雪冰城现象#】#律师分析转卖蜜雪冰城风险# 本周,男子回应背80斤蜜雪冰城上山售卖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让蜜雪冰城柠檬水在公园、景区被转卖的现象再次进入公众视野。这看似简单的小生意,背后却牵扯出创业、法律、市场秩序等多重议题,值得我们细细审视。此前南京梧桐大道景区的博主,同样在商业配套稀缺的环境中找到了商机。4 元买进、6 元卖出,3 个半小时盈利 254 元,这样的 “创业样本” 在社交平台迅速传播,引发了不少人的关注。在景区高价矿泉水常见的当下,这些转卖者提供的柠檬水,价格相对亲民,确实满足了部分游客的需求。有网友点赞这种商业嗅觉,认为这是普通人在生活中寻找机会的体现。但与此同时,质疑声也随之而来。没有正规经营资质,食品安全如何保障?随意摆摊售卖,是否会扰乱景区正常的经营秩序?这些疑问,道出了公众对市场规范的关切。面对争议,法律给出了清晰的边界。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根据中国《商标法》,合法购得的正品在未改变商品性质、包装和商标的情况下转售,通常不构成商标侵权。产品在第一次投放到市场后,权利人即丧失了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对它的进一步的控制权。凡是合法地取得该知识产权产品的人,均可以对该知识产品自由处分。擅自使用蜜雪冰城商标进行宣传,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并且若因储存或运输不当导致商品变质,转售者需承担《食品安全法》下的赔偿责任。转卖者不能以自己并非饮品生产者为由推脱责任,必须先行赔付给消费者。如果转卖者拒不赔偿,消费者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转卖者未取得正规经营资质就在景区售卖柠檬水,这一行为可能对景区内正规商户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如果超出正常物价,谋取高额利润具有哄抬物价行为,违反《价格法》等相关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其实,景区内类似的转卖行为并非首次。河南嵩山曾出现将 4 元柠檬水卖到 10 元的情况,景区方面明确表示,私自售卖违反规定。大型景区内的商户多经过许可经营,缴纳费用并接受统一管理,这既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也是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一杯柠檬水,从门店到景区,价格的变动背后是市场需求的体现,更是对经营规范的考验。鼓励创业创新,但前提是合法合规。如何在满足消费者需求、保障经营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之间找到平衡,这不仅是对监管部门的考验,也需要每一个市场参与者的自觉。毕竟,只有在规范的市场环境中,小生意才能走得更远,大市场才能更繁荣。#明天就立秋了# @密度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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