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台风天谣言,6人被行拘!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
转自:中国应急管理
7月31日
“警民直通车上海”发文称
查处6名编造传播
“竹节草”台风谣言的违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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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正值台风季,有些人为了在网上博眼球、拉流量,刻意篡改、编辑往年视频和文字造谣传谣,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对抗台工作造成干扰。
经警方调查,马某、汪某为博取流量分别在网络平台用其它地区多年前的视频篡改、合成“奉贤地区严重内涝”的视频;聂某发布外省市多辆汽车被洪水冲走的视频,并谎称此情况发生在上海;周某发布的三天前外滩观光平台上游客撑伞避雨的视频,造谣称30日当天有大量游客因台风被困在外滩;徐某、张某在微信群、短视频平台发布石门一路某网红商场门口积水严重的虚假视频。目前,上述6人因虚构事实、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均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当前全市人民正全力以赴抗台,编造传播涉台风的谣言,干扰抗台工作正常进行,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也请广大市民群众提高辨别能力,不要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共同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舆论环境和良好社会秩序。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散播谣言会受到哪些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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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何识破涉灾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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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天、雷雨天、暴雨后
这些谣言
不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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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警民直通车上海 应急管理部
●编辑:黄钰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