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电动车,辽宁多部门联合出手!
(来源:鞍山云客户端)
今年以来,
辽宁省累计查办
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案件660余件,
新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20.1万个,
利用“以旧换新”政策
更换电动自行车7.6万辆,
上半年全省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5起,
同比下降66.7%。
7月29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内多部门负责人共同介绍了全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情况。
发布会上指出,今年9月1日起,国家强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施行。
新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整车标志、整车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阻燃、塑料占比等技术要求。
新标准实施后,将有助于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有效防范非法改装,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
同时,省内多个部门将联手强化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加大新标准的宣贯力度。
结合我省实际,推动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共享换电设施安全管理意见》等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出台,确保整治见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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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安厅:
严格执行登记管理制度
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广泛拓展登记服务点。目前,全省已纳入登记管理电动自行车377.1万辆。
市民可以在以下登记上牌服务点办理牌照:
①市、县两级车管所和城区交管大队开设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窗口;
②有“带牌销售”业务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
③交警“马路学堂”开设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
④城区较大规模、常驻交警、配备固定警务室的交通路口开设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
⑤交管部门在人员集中地区开设的电动自行车“流动”登记服务点。
特别提醒
市民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办理车牌时,携带车辆合格证、来历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件即可办理。同时,在购买电动车时,要区分国标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如购买的是电动摩托车,要携带相关手续到车管所办理摩托车号牌,并持有相应准驾资格的驾驶证件才能驾驶。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持续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力度
去年10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出台《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为全省充电设施建设提供了建设依据和工作保障。
专项整治以来,全省累计新增充电端口20.1万个,其中2024年新增15.6万个,2025年上半年新增4.5万个。累计整改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问题490处,整改率达100%。
下一步,还将持续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协同监管,切实筑牢电动自行车安全防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辽宁省商务厅:
进一步优化以旧换新流程
今年以来,省商务厅持续加大全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力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将补贴标准从300元/台调整为500元/台(换购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600元/台)。
截至7月26日,我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进展良好,全省已完成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76912辆,开展各类以旧换新活动场数476场,拉动销售额约1.52亿元。
下一步,省商务厅将进一步优化消费者活动体验。学习借鉴兄弟省份经验做法,指导各地进一步简化活动流程,加强对销售门店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持续提升以旧换新服务质量。主动配合相关专业监管部门工作,避免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
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已责令改正757家;
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590批次,发现135批次不合格。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查办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案件660件(其中查办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件197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结案632件。
全省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代理商等单位行政约谈2298家次。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督抽查力度,推动企业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及时共享合规生产企业名单
目前,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全面摸排,全省无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有二家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获证企业。
下一步,将及时与各相关部门共享工信部已公告的二批共30户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推动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列入我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方案,让消费者购买到放心、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产品。
来源:辽沈晚报
编辑:韩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