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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再推一批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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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丁 莹)近日,商务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复制推广新一批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经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继续向全国及相关地区推广一批创新性强、实用性好、具备示范意义的经验做法,为各地统筹推进服务业开放创新、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供借鉴。

《通知》明确,在数字领域,总结推广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创新“来数加工”模式、建立粤港澳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创新数据托管服务模式4条经验;在金融、文旅等领域,总结推广优化商业价值评价标准用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打造多跨协同文旅市场治理体系两条经验;在知识产权、劳动仲裁等领域,总结推广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全流程在线解决机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港澳全流程参调参审机制两条经验。

据介绍,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以下简称“试点示范”)历经10年创新,试点示范的北京等9个城市和海南省,实现全国超1/4的服务业增加值、一半以上的服务业外商投资和60%以上的服务进出口,成为引领带动我国服务业开放发展的重要引擎。自2018年起,试点示范先后印发7批最佳实践案例,复制推广4批经验。今年以来,商务部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复制推广两批试点示范经验,印发一批最佳实践案例。两批共17条经验涉及金融、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文化旅游等服务业开放重点领域。最佳实践案例采用“一业一例”形式,涉及产业生态体系建设、国际合作和区域协同、体制机制创新3方面11项。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试点示范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印发并向全国推广试点示范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充分发挥了试点示范“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以及优化服务消费供给的作用,是我国扩大高水平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