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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彩虹电器部分股东减持7.69万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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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部分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首发前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25年5月13日,成都彩虹电器曾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首发前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合计76,908股(占总股本比例0.073%)的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首发前股东文宗芬、姚捷、刘英、徐维萍、覃渠惠、王明凤以及首发前股东庄良,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6,908股(占总股本比例0.073%)。

截至2025年7月28日,上述股东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元)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文宗芬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6月12日 19.90 19.90 15,600 0.015%
姚捷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6月12日 20.10 20.10 6,240 0.006%
覃渠惠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6月11日 19.83 19.83 12,480 0.012%
王明凤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6月12日 20.06 20.06 10,920 0.010%
刘英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7月28日 27.01 27.01 7,800 0.007%
合计 - - - - 76,908 0.073%

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从减持前后持股情况来看,减持前,文宗芬、姚捷、覃渠惠、王明凤、庄良、徐维萍、刘英合计持有76,908股,占总股本比例0.073%;减持后,上述股东持有股份均变为0股。

公告显示,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发行价,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同时,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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