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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棵树股东提起代位诉讼 涉案金额约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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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了关于股东提起股东代位诉讼的公告。公告显示,该案件已被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但尚未开庭。有棵树在此次诉讼中处于第三人的地位,涉案金额约为1000万元。

诉讼受理详情

有棵树收到开福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材料及股东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函件,开福法院已受理肖四清诉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诉讼各方当事人分别为: - 原告:肖四清 - 被告: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 - 第三人: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基本情况

  1. 事实与理由:2024年11月14日,天行云公司出具《承诺函》涉及收入和利润表述。2024年12月5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以天行云公司提交方案为核心的重整计划,2025年3月天行云公司指定主体登记为有棵树股东,《承诺函》前提条件达成,但天行云公司未兑现承诺。2025年3月21日,天行云公司回函称《承诺函》部分内容“未能生效且已实质性被废止”,否认其效力。肖四清认为天行云公司行为侵犯有棵树合法权益,造成约1000万元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肖四清作为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依据相关法律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
  2. 诉讼请求
    • 确认被告出具的《承诺函》合法有效,被告应继续履行承诺。
    • 判令被告赔偿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损失1000万元。
    • 判令第三人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为本案所支付的合理律师费用。
    •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案件进展及影响

目前相关案件尚未开庭、尚未判决。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有棵树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有棵树将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持续披露案件后续进展情况,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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