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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店被指售掺假黄金,多地消费者维权遇阻

滚动播报 2025.07.24 17:14

(来源:今晚报)

转自:今晚报

7月22日,“金价创5周新高”话题登上微博热搜。近年来,金价的波动式上扬,激发了大批消费者的投资热情。近日,有多名消费者向津云新闻记者反映,在淘宝店铺“IBELOVE爱一珠宝总店”(简称爱一珠宝)购买黄金后,回收时烧融后的黄金出现大量黑色杂质,检测出含有铼、钨等金属物质,遭遇维权难题。

多地消费者在同一家网店买到问题黄金

广东的宝妈李女士(化名)向记者讲述了其遭遇。今年7月份,她利用淘宝“88VIP省钱卡”优惠,以低于大盘价每克10元至20元的价格购入20克足金金珠,计划低买高卖补贴家用。出于对品牌商的信任,她主要选择了“爱一珠宝”等三个品牌购买。“爱一珠宝的金珠我特别喜欢,20克里面有15克都是买的他家的。”

几日后黄金涨价,李女士将20克黄金送至广东一家融通金回收店进行回收。没想到,烧融后的金粒表面出现了油污状杂质。“师傅经验比较丰富嘛,立马就察觉黄金有问题,拿店里的光谱仪进行检测,发现里面含有金属铼。”

李女士没有预料到黄金中会掺有其他金属,这一次回收,她混合了三个品牌的黄金。当时,李女士还有一批黄金在快递运输途中,为了明确问题源头,她第二次便采取了分批回收策略,将不同商家、不同批次的黄金单独存放、称重并保留原包装标签,全程视频记录。

“我后来又收到了两单爱一珠宝的金珠,第一单是6.8克,第二单是5克多,拿去融通金进行检测,听到师傅说他们收到上级通知,‘爱一珠宝’这个品牌的金子回收时要特别注意。”李女士称,师傅将总重6.8克的金珠进行烧融,肉眼可见一大片杂质,依旧检测出了金属铼。“我当时拍摄了检测全过程,师傅说这一次铼的含量比上一次还多。”

然而,当李女士联系商家退货,商家却以“无法提供从收货到回收的全过程视频、无法保证检测出问题的黄金是自家货品”为由拒绝。李女士表示,自己只有拆箱称重和检测时的视频,两者是断开的,因黄金是分批次收到,且要等金价合适时再一同回收,无法提供全过程视频。

无独有偶,南京的王女士(化名)在7月4日至16日期间,使用淘宝“88VIP 省钱卡”优惠在爱一珠宝购买了13.71克足金金珠,价值10982.5元。她收到货后将不同品牌黄金分类收纳,后看到社交平台上,诸多消费者反映爱一珠宝黄金检测出杂质,便在7月22日带着这些金珠到南京一家黄金回收机构检测,并对从分类到检测进行全程视频记录。

然而,烧融后的黄金表面出现黑色沉淀,店内光谱仪检测显示含金量仅86.05%,含钨13.04%,遭到回收店拒绝。

王女士向商家申请退货退款,商家虽同意退还支付金额,但她并不认可。“这里面还有活动优惠、信用卡满减以及做任务领的淘金币等等,而且商家完全卖的是假货,含金量这么低,压根不是详情页写的999足金,回收商都拒收他家的黄金了。”王女士说。

湖南长沙的张女士(化名)于7月12日至16日,使用优惠在该店购买4.86克足金金珠,价值3918.3元。为保险起见,她收到快递后并未拆封,而是7月22日带着包裹到长沙一家融通金回收店现场拆封检测,全程拍摄视频。但融测后显示,她收到的金珠含金量仅93.252%,还含有5.88%的钨和0.416%的铼等金属物质,被回收店拒收。

张女士在社交平台发现许多人有相同遭遇,“我们组建了一个微信群,如今已有200多人,都是从爱一珠宝买到了不纯的黄金。”她还提到,不少消费者向店家申请退款时,被要求出具国检中心的检测报告并全程视频记录,可她前往湖南一家国检中心咨询,对方表示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拍摄。

长沙消费者贝贝也有类似经历。7月15日,她在淘宝爱一珠宝购买了5.03克金珠,收货后看到社交平台上很多人反映该店黄金检测出杂质,7月19日便到当地一家融通金回收店进行检测,烧融后的黄金表面布满黑色杂质,最终被拒绝回收。“我找商家退货,商家要求提供全程视频和国检报告,还称融金的锅里有杂质。目前,我已向淘宝客服投诉。”

商家:后续会出声明

记者了解到,淘宝店“IBELOVE 爱一珠宝总店”是“淘宝神店榜 珠宝手工匠人店铺榜・TOP1”店铺,拥有26.7万粉丝。公司名称为深圳金易云商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珠宝首饰批发与零售、技术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装服饰批发、化妆品批发与零售、广告制作等。

记者在店铺的商品详情页看到,金珠介绍中标有“足金999”字样,同时店铺承诺“先鉴后发”,签收15天内,发现鉴定结果不符等情形并提供有效凭证,卖家会在24小时内响应并赔偿实际成交金额的三倍。

记者按照消费者提供的电话,致电了“IBELOVE 爱一珠宝总店”的客服,但被对方挂断后该电话随即关机。记者又通过淘宝后台添加了客服微信,针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对方表示:“关于这个所谓的有关新闻,后续我们会出声明,谢谢。”

律师:销售不纯黄金总额达5万以上,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江苏布政律师事务所王鹏飞律师表示,商家如果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并购买不纯黄金,可以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个方面进行追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如果黄金饰品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结果显示确实达不到相应的含金量,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需要退还消费者购买黄金的全部货款,按照货款金额的3倍赔偿消费者。若因黄金不纯导致消费者其他损失,如鉴定费用、误工费,商家需另行赔偿。

行政责任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如经营者销售的黄金饰品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情形的,商家将被没收违法销售的黄金及违法所得,处以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如销售1万元不纯黄金,罚款1万至3万元。若情节严重,如销售金额大、多次售假,吊销营业执照。

在刑事责任上,若商家销售不纯黄金的销售金额(已售出货款总额)达到5万元以上,则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若商家以“纯金”为幌子,故意骗取消费者财物,且诈骗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各地标准可能略有差异),则可能构成“诈骗罪”。

王律师表示,消费者要及时收集证据,包括能证明消费关系和损失的证据,如付款凭证、合同、协议、会员卡、商家的宣传资料、和商家的聊天记录、快递记录、检测报告记录、样品、产品等。通过电商平台与经营者协商解决问题,若仍无法解决,可向经营者注册地所在的消费者协会反映并向经营者注册地所在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电子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掌握经营者涉嫌诈骗或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一定证据的前提下,消费者可以一同前往经营者注册地公安机关报警反映。

(津云新闻记者杨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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