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年净利3.9亿,IPO变道北交所!“小巨人”,市占率全球第一…
(来源:企业上市法商研究)
2022年7月29日,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犇星新材”)与国泰海通签订了书面辅导协议,重启IPO。
2020年6月,犇星新材曾向证监会提交上交所IPO申请,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2022年7月,公司申请撤回IPO申请,证监会对公司IPO项目终止审查。
公司基于自身发展规划等因素考虑,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计划变更为向北交所上市,辅导机构仍为国泰海通。2025年7月19日,公司已向湖北证监局申请将辅导备案板块变更为北交所。2025年7月22日,湖北证监局已确认公司辅导板块变更至北交所。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与国泰海通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2022 年 7 月 29 日,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泰海通”)签订了书面辅导协议,辅导机构为国泰海通。
(二)辅导备案 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通过国泰海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备案材料。2022 年 8 月 1 日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辅导备案确认通知, 确认公司辅导备案日为 2022 年 8 月 1 日。
(三)变更拟上市场所或上市板块公司基于自身发展规划等因素考虑,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计划变更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机构仍为国泰海通。
2025 年 7 月 19 日,公司已向湖北证监局申请将辅导备案板块变更为北交所。2025 年 7 月 22 日,湖北证监局已确认公司辅导板块变更至北交所。
二、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 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 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 经审计的归属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 计算依据)分别为 35,408.66 万元、39,157.74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数)分别为 15.45%、14.89%, 符合《上市 规则》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 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2 日
犇星新材系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要从事PVC热稳定剂、农药原药及产业链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硫醇甲基锡、毒死蜱原药、噻虫嗪原药、戊唑醇原药及其中间体,广泛用于PVC塑料制品和农药制剂相关领域。
同时,公司以精细化工为主线,依托在磷化工产业链积累的技术经验,积极布局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储备了新型锂盐液态六氟磷酸锂电解质、固态六氟磷酸锂电解质、锂电池电解液等新能源产品,并努力研发新一代负极材料多孔硅、硅碳负极等新材料产品。
根据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塑料助剂专业委员会统计数据,2020-2023年公司硫醇甲基锡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全球第一。根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0-2023年公司毒死蜱原药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排名行业第一;2022-2023年公司噻虫嗪原药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排名行业第一。
曹海兵先生持有公司32.00%股份,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戴百雄先生持有公司19.00%股份,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曹海兵和戴百雄于2017年4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一致行动有效期为10年。双方合计持有公司51.00%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5,408.66万元、39,157.74万元。
公司坚持直销为主,内外销并举的销售理念,经过十余年市场开拓,在国内外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产品销售至我国20多个省份,出口至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外拥有超过1,000家客户。
(素材来源:北交所、IPO合规智库等)
声明:本公众号致力于好文推送(欢迎投稿),本篇文章(含图)不涉及任何商业合作,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分享不代表本平台观点,请勿依照本订阅号中的信息自行进行投资操作,若不当使用相关信息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