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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中国学生在日本溺亡,遗体有44处伤痕,19岁主谋或被判19年,警方披露细节:“受害者被脱衣后扔进湖中”,两被告录下过程

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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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月9日,日本静冈县湖西市新居町滨名湖中,打捞出一具身上有多处暴力伤痕的男尸。经尸检,死者被确认是在日本求学的17岁中国籍函授制高中学生宋某川。

尸检结果显示,被害人死因疑为溺亡,且遗体存在皮下出血等44处创伤。随后,静冈县警方以杀人案立案调查,并于去年2月至3月期间先后逮捕多名涉案嫌疑人,案件涉及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情节。

检方要求判处19年有期徒刑

本案另一名被告人已获刑17年

当地时间7月9日,在日本静冈地方法院滨松分院举行的庭审中,本案被告人之一、19岁的菲律宾无业人员加迪亚诺·马藤真朗(案发时18岁),被法院认定为本案的主谋。案发当天,其涉嫌殴打宋某川,将他关在汽车后备箱,开车到滨名湖畔的公园后进一步对被害人实施殴打,并导致他掉入公园的河流中溺亡,因此被指控犯有谋杀、袭击和非法拘禁罪。

检方指出,“被告人认为有必要让被害人保持沉默,以免其行凶行为曝光,其杀人动机明显。”并称“犯罪行为极其残酷,极其恶毒”,要求判处其19年有期徒刑。

另一方面,辩方辩称:“被告人无意让被害人保持沉默,也未发现其杀人意图。”被告人也在法庭上辩解称:“我承认袭击了他,但我并非有意杀害。”辩方认为,在少年感化院采取保护措施或判处8年有期徒刑较为合适。

判决预计将于本月18日作出。

6月13日,本案的另一名被告、22岁的滨松市无业男子堀内音夫,也因涉案被指控谋杀、殴打和非法拘禁等罪名。在前次审判中,检方以“被告人对被害人施加了足以导致意识障碍的严重暴力,并为了防止罪行败露而实施杀害行为,手段极其轻率、蛮横且残忍无情”为由,请求判处18年有期徒刑。辩方则以“被告人并非主犯,未发挥重要作用”为由,请求从轻处罚。

静冈地方法院滨松分院主审法官久地直美在判决中表示,“(被告人)犯罪方式极其恶劣,动机极其自私”,判处其17年有期徒刑。

和加迪亚诺以“兄弟”相称的本案另一名被告人堀内音夫,也有着相似的成长背景。堀内位于挂川市的老家附近居民表示:“只在小学时见过他两三次,他们一家和祖父母同住。父亲是日本上班族,母亲应该是菲律宾人。四年前祖父母去世后不久,听说他们搬去了滨松市。”

编辑:林力

责编高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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