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庆)市监罚〔2025〕74号

中国市场监管报

关注

(庆)市监罚〔2025〕74号

浏览:8次

基本信息:

  • 处罚机关

    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日期

    2025年07月10日

  • 处罚种类

    罚款

  • 处罚依据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三、四、五六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五千元的,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食品小摊点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超过五千元以上的,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食品小摊点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卡)部门吊销登记证(卡)”

变更: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