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公司因虚假广告及冒用名称被罚2万元!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7月11日,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江苏)获悉,江苏省南通市飞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广告内容管理规定行为及其从属行为等被南通市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处罚。
2025年3月31日,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南通飞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经初查,当事人南通飞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宣传“0风险创业”“日收益上千元”“包回本”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2025年4月9日,该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业务推广人员在推广公司视频号服务和抖音小游戏开发业务时于2025年1月份起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发布“0风险创业”“日收益上千元”“包回本”等承诺招商有投资回报预期的服务广告,涉及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该广告为当事人公司美工周某所制作,无广告费用。
另查明,2024年12月,当事人拟与上海墨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合作,上海墨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10日,是一家以股权投资管理和投资管理为主业的金融企业。当事人希望借助上海墨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品牌影响力进行宣传,于2024年12月20日领取了与上海墨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字号相同的南通墨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实际上当事人的经营主体一直是南通飞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墨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从未正式运营,既没有招聘员工,也没有开展过任何实际业务。
自2024年12月,当事人在与上海墨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任何隶属及股权关系,无任何投资、合作、业务等关系,也未经授权情况下,以墨骁集团的名义对外宣传,在公司室内背景墙上写明墨骁集团全称为上海墨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发布的宣传图片中均使用“墨骁集团”字号。当事人短时间(2024年12月至2025年4月)在公司背景墙展示“上海墨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字号,并在宣传图片中使用“墨骁集团”字样,但该宣传行为未被重点突出,且展示范围相对有限。这种非突出、局限性的展示方式,使得无法确切证实客户是因为看到了“上海墨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墨骁集团”字号才与当事人建立合作关系,进而难以将特定经营额归因于冒用“上海墨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墨骁集团”名义这一行为,相关违法经营额无法计算。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擅自使用“墨骁集团”“上海墨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字号对外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服务广告,明示保本、无风险、保收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中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并提供相关材料,且主动赔偿投诉举报人,并达成谅解,擅自使用“上海墨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字号的行为也仅在公司内部背景墙中出现,使用范围有限。经该局综合考量,决定给予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20000元。
作者 |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祝富 通讯员 刘星宇
编辑 | 熊柳欣
审核 | 沈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