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所57个专业!2025年濮阳市具备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发布!
濮阳发布
转自:濮阳发布
濮阳市教育局关于
公布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备案名单
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市属各中职业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安排部署,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中专部,下同)专业设置管理,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布局调整,经市教育局审核,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确定对全市15所中等职业学校14个大类57个专业156个专业点予以备案,现予公布,并就做好 2025 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专业建设
各县(区)教育局要指导各中等职业学校切实加强专业建设,将专业建设作为学校抓内涵、提质量、上水平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认真完善并落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坚持需求导向,紧密围绕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重点产业、民生需求等重点领域,集中力量打造优势特色专业,不断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1.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办学的规定和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严肃招生纪律,实施“阳光招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在“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以下简称“省中职统一招生平台”,网址:zsp.zcj.jyt.henan.gov.cn,或微信搜索小程序“河南省中职教育统一招生平台”登录)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招生政策、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
2.要按照招生资质备案要求,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分校区管理,坚决取缔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办学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异地分校区、校外教学点招生资格。严禁以“涉军”、冒用高校名义、“包就业”、“包升学”等方式发布虚假招生宣传;严禁未经省教育厅备案通过的专业招生;严禁在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行业)保护、“买卖生源”、“操纵生源”等;严禁初中学校及教职员工收受招生单位任何名义的财物、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不得私自搭建中职招生平台和招生系统;不得采取“预科班”、预录取等名义提前采集信息、圈定生源;不得混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国控专业和非国控专业等方式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通过社会中介机构招生;不得利用经济手段招揽生源;未经备案审核同意的学校不得开展跨省招生。
3.各学校通过中职统一招生平台开展招生录取,学生到校报到时,学校要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要求,规范流程,严格审核,准确、完整地为新生注册学籍信息,并严格进行重复学籍查验。招收“3+2”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学生的学校,由省教育考试院反馈录取结果,并通过省中职统一招生平台发送录取信息,各学校在学生到校注册报到后,完成学籍注册工作。2025年省中职统一招生平台开放至11月10日,新生电子学籍注册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
三、做好宣传引导服务
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加大政策宣传,规范宣传内容,准确解读职教高考改革、职业教育本科试点、国家职业教育助学等相关政策,让广大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中职招生、资助、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学生和适龄青年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各学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学生提供公平、有序的招生环境,学生和家长可通过省中职统一招生平台举报违规招生行为。
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压实招生管理主体责任,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涉及舆情信息及时按规定上报。
2025年7月10日
附件1:
2025年濮阳市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
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附件2:
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中等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培养各类技能型人才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帮助更多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资助政策,以减轻学生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
一、免学费政策
1.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对象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
2.资助标准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民办学校学费准高出补助部分,学校可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国家助学金政策
1.资助对象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 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三、国家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四、“雨露计划”(由乡村振兴部门认定和资助)
1.资助对象
经国家乡村振兴局学籍比对并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且正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的新成长劳动力。
2.补助标准: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发放,每学期发放1500元。
五、校内资助
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
六、顶岗实习
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的实习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