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晚记者亲证翠园收费争议,白开水的确收费,美心集团回复
羊城晚报金羊网
近日,广州翠园餐厅(太古汇店)因收取“11元白开水费”引发争议,相关话题7月3日登上热搜。
一位消费者在社交平台发帖称,6月30日,其与朋友在上述餐厅就餐后账单显示共消费563.9元,除正常菜品费用外,还有十五年陈皮水58元、白开水11元和10%的服务费,该消费者认为“11元的白开水费”并不合理。同时,帖文称,消费者进店点餐时,服务员要求必须点茶,涉嫌强制消费。
据媒体报道,餐厅方面对此解释称,58元一壶的陈皮水仅含一人茶位费,另一人若饮用白开水需按位收费(11元/位)。此外,菜单上明确标注了“白开水11元/位”及“加收10%服务费”。
网友晒出消费账单。网络图
不少网友表示,一壶茶可多人共享,按人头收费逻辑违背常理。也有网友称,11元白开水费定价略高,叠加服务费也不太合理。
羊晚记者亲证翠园收费争议
7月3日晚,羊城晚报记者以食客身份在翠园广州太古汇店落座,当时店内只有记者一桌客人。
7月3日晚羊城晚报记者以食客身份来到翠园广州太古汇店
“先生要喝什么茶,茶位一位15元”,一位服务员过来招呼记者。记者表示茶位贵,改喝白开水。“白开水是11元一位,”服务员说。随后,记者打开桌上的菜牌,菜牌上明确写明“茶水费每位15元”,供应普洱、寿眉、香片、铁观音;白开水费每位11元;客人自带茶叶冲泡需收茶水费每位15元。
记者问:“你们的白开水这么贵,与普通的水有什么不同?”服务员说:“一样。”
随后,服务员送上一壶开水。记者观察到,当开水快喝完时,服务员会过来添加开水。此外,在开位时,服务员会同时送上一块一次性湿巾,记者查看结账时的账单,并没有这一项收费。
账单上标明白开水费11元,但并没有一次性湿巾的收费
记者向翠园现场负责人了解,为什么要收取11元白开水费?该负责人说,主要是考虑这里的地段,因此翠园的收费会贵一些。“网上有说我们还可以收空气费、茶具费等等,其实我们的各项价格都是明码标价,让客人可以清楚消费,而且如湿巾我们就没有收费。”
据网民反映,收取开水费并不只是翠园一家的做法——上海也有某知名老牌饭店收取每杯10元、一壶100元的开水费。有部分广州本地网民表示,广州有些酒楼也有规定,客人自带茶叶的话,也会收取3至5元的开水费。
关于“一壶茶只算一茶位”:同桌客人可共用一壶茶
当事网友反映,当天选择了一壶十五年陈皮水。但结账时却发现,账单上还有一项单独结算的 “白开水费”。据媒体报道,该店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陈皮水58元是茶费,我们一壶是按照一位计算的。”
对此,记者现场观察到,该餐厅大厅有50张左右桌子,至18时30分止,大厅陆续来了约十桌客人。每桌客人大约两至三人,基本上每桌都点了茶或菊花。但是,无论有多少客人,每桌的茶壶都只是一壶,另有一壶用来续水的开水壶。客人共用一壶茶时,没见服务员上前制止。
翠园负责人说,翠园的茶位费操作和广州其他酒家一样。一桌客人有多少个喝茶,我们就算多少个茶位,但同种的茶我们只上一个壶,茶叶会按点茶的客人数量奉上,不会一次性都泡在壶里,会分次冲泡。如果同桌另有客人要喝白开水,我们就会收取相应费用。如果客人不喝茶和白开水,我们不会收费。
当晚,美心集团公共事务经理张世邦通过电子邮件以“美心中菜”名义回复记者称:“美心中菜关注近日网上出现有关广州太古汇翠园茶位费的讨论。翠园在菜章中列明各款茶水收费标准。顾客如选择不需要任何茶水,可以向职员表示,翠园并不会收取茶位费。翠园致力提供高品质中式餐饮体验。顾客如需要任何协助,或对菜单有任何疑问,欢迎向当值店员查询。”
律师说法
记者此次在翠园共消费363.5元,其中包括10%的服务费32.5元。
据媒体报道,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就此事表示:“10%的服务费、陈皮水费、白开水费,现场如果有明码标价的话,他是可以收的。”
聚焦此事的核心争论点,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消费维权公益律师团律师、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廖桃叶。
1.一壶茶58元只能算一个人的茶水费,其他人还要加收11元一位的白开水费,这样收费是否合理?
廖桃叶表示,价格是否合理的界定主要看是否满足两个前提:充分告知和非强制消费。若点茶时未明确告知“一壶茶仅供一人饮用,其他人需另购白开水”,则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以人数收费、分别定价本身不违法,但若利用信息不对称变相强制消费,则可能构成价格欺诈。
2.白开水费要价11元/位,是否存在乱收费的情况?
廖桃叶指出,价格法第七条要求经营者定价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商家有权自主定价,但并非任意定价,若白开水收费远超合理成本、无法提供增值服务,可能违反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要求核实该定价是否合理。
3.在此次事件中,市场监管局回应,明码标价即合规,消费者可自己选择。明码标价是免责条款吗?
廖桃叶表示,明码标价是商家的法定义务,但并非免责条款。
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商品进行明码标价是经营者的基本义务,旨在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维持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同时,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均要求定价需符合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天价”标价可能意味着商品价格与其成本、品质以及正常市场价格偏离度过高,若商家存在利用信息不对称模糊收费等行为,消费者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情况。
4.既收了茶水费、白开水费,又收10%的服务费,是否合理?笼统收取服务费是否符合规定?
廖桃叶表示,根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七条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应明确服务内容,笼统收取服务费可能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茶水费、白开水费已包含了餐饮过程中供水服务成本,再按总消费额叠加服务费,涉嫌与基础服务重复计价、变相重复收费。商家若无法说明服务费的具体服务内容,消费者有权拒付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