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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制药遭首都机场海关行政处罚,因未按规定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市场资讯 2025.07.03 15:03

来源:新浪Insights

202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机场海关(简称“首都机场海关”)向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简称“齐鲁制药”)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齐鲁制药的法定代表人为鲍海忠。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2月13日,齐鲁制药委托北京嘉普新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其他进出口免费方式申报进口一票货物,报关单号010120251000038136。该单第1项申报商品名称为“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申报数量720盒,申报价格68400美元。经查,上述货物为关系公共卫生安全的且未纳入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管理的生物制品。

(图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机场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然而,齐鲁制药未就上述货物事先办理卫生检疫审批手续,其行为构成未按照规定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行为。对此,首都机场海关对齐鲁制药作出了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175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天眼查,齐鲁制药成立于1992年,是一家以从事医药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2024年员工人数达5879人。齐鲁制药的控股股东为齐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齐鲁制药的实际控制人为李燕,总持股比例43.2205%。

齐鲁制药官网显示,公司总部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中国大型综合性现代制药企业,专业从事治疗肿瘤、心脑血管、抗感染、精神系统、神经系统、眼科疾病的制剂及其原料药的研制、生产与销售。公司已上市300多个产品、400多个品规,涵盖治疗肿瘤、心脑血管、抗感染、精神系统、神经系统、眼科等领域疾病。

天眼查还显示,2025年以来,齐鲁制药已经因劳动争议和劳动合同纠纷而两次成为被告,立案法院分别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和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总体来看,齐鲁制药涉及的司法案件数量达146件,案件金额达1258.78万元。

(图源: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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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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