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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违规借款百万垫付征地补偿款,纪委:容错减责

滚动播报 2025.07.02 20:07

转自:法制日报

日前,湖北省宜昌市发布5起容错纠错及风险备案典型案例,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为创新者鼓劲。

对猇亭区虎牙街道高湖村委会违反程序借款垫付征地补偿款问题予以容错减责案便是其中一起典型案例。

2021年,猇亭区实施276省道马鬃岭至高湖公路改扩建项目,根据项目建设需求,高湖村共征地93.23亩,涉及农户99户,金额242.2万元。

2022年1月,因政府征地补偿款未拨付到位且高湖村自有资金不足,为服务项目建设,保障群众利益,维护春节前稳定,高湖村委会在未完整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即:村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情况下,仅召开村“两委”会商议,报虎牙街办同意后向鸡山股份经济合作社借款100万元,用于垫付村民土地征收款。

2022年7月,高湖村在经过“四议两公开”并报请虎牙街办同意后,用高湖村集体自有资金向鸡山股份经济合作社还款100万元及利息。

2025年4月,猇亭区农业农村局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发现该问题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猇亭区纪委监委。2025年6月,经猇亭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高湖村委会违反程序借款问题予以容错减责,由虎牙街道党工委对高湖村党支部书记全某进行批评教育。

为何会对高湖村委会予以容错减责?

通报指出,本案中,高湖村委会未完整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向鸡山合作社借款100万元,违反了《猇亭区村(居)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宜猇府发〔2021〕7号)相关规定,高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全某负有直接责任,但结合“三个区分开来”(记者注:区分改革探索与明知故犯、区分试验性失误与对抗禁令、‌区分无意过失与谋取私利‌)综合研判,可予以容错。

一是从主观动机看,春节将至,上级的征地补偿款尚未拨付到位,为了保障群众利益、维护春节前稳定和促进项目建设顺利开展,高湖村向鸡山合作社借款,是以民为本的具体实践,没有谋取私利和为他人谋利的故意。

二是从客观条件看,一方面由于财政资金紧张,项目征收款长期未拨付到位,高湖村集体自有资金兑付缺口较大;另一方面高湖村委会班子研究借款时已临近春节,客观上难以组织足够人数的党员、村民代表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还需预留审批及银行办理时间,时间紧张。

三是从程序方法看,高湖村借款召开了村“两委”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并报请虎牙街办同意,并非个人决定,还款时按照“四议两公开”履行了相应程序。

四是从后果影响看,高湖村借款在春节前给村民兑付征收款,稳定了民心,维护了社会稳定,得到了村民群众的认可理解,保障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此次发布的另四起典型案例是:对宜都市残疾人联合会为超标残疾人轮椅车发放燃油补贴问题予以容错免责案、对秭归县郭家坝镇邓家坡村农村公路未批先建问题予以容错减责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对县气象局容缺开工气象监测预警雷达建设项目进行风险备案、秭归县对县财政局容缺办理产权证书事项进行风险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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