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2.45GW光伏项目被废除,涉中能建、中核、国电投等!另下发1GW光伏项目指标
(转自:光伏联播)
同日,新疆兵团第二师、第四师、第六师、第十师发布移出兵团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的公示。
根据公示文件,四个师合计9个项目移出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光伏项目合计容量2.45GW,涉及企业包括中国能建、中核、国家电投等能源央企以及疆北能源、中新建电力、农六师煤电等地方国企。
公告如下:
第八师
第八师石河子市2025年第二批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公示
根据《兵团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快各师市新能源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兵发改能源发〔2024〕288号)文件精神,按照兵团新能源项目工作流程,石河子市光启新能源有限公司向我委申报新能源项目1个,现按工作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如无异议,在公示期结束后,我委将向兵团申请,将以上新能源项目纳入兵团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进行管理。
联系电话:0993-7270795
第八师石河子市发展改革委
2025年6月27日
第二师
关于中能建湖南院36团风光热一体化项目、中核37团5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及国电投上海电力新疆臻元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二师33团5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移出兵团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的公示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核汇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电投上海电力新疆臻元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委申报移出清单项目共3个。本次申请移出清单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200万千瓦,现按工作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如无异议,3个项目将移出兵团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
联系方式:师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科 0996-2930903
第二师铁门关市发展改革委
2025年6月27日
第四师
关于将73团中核20万千瓦绿色能源园区光伏项目、61团疆北能源10万千瓦新增负荷配套光伏项目移出兵团市场化并网新能源发电项目清单的公示
近期,第四师可克达拉市73团中核20万千瓦绿色能源园区光伏项目、第四师可克达拉市61团疆北能源10万千瓦新增负荷配套光伏项目向我委申请移出兵团市场化并网新能源发电项目清单,取消开发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如无异议,在公示期结束后,我委将向兵团发展改革委申请将相关项目移出兵团市场化并网新能源发电项目清单。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4日
监督举报电话:0999—818531,8182336(传真)
通讯地址: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515号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附件
第六师
关于将中新建电力兵准园区低碳转型新增负荷配套15万千瓦光伏等三个项目移出兵团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的公示
根据工作需要,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农六师煤电有限公司向我委申报移出清单项目共3个。本次申请移出清单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共90万千瓦,分别为兵准园区低碳转型新增负荷配套15万千瓦光伏项目、农六师煤电有限公司自备电厂绿电替代配套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兵准园区低碳转型新增负荷配套55万千瓦光伏项目。现按工作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如无异议,3个项目将移出兵团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
联系电话: 0994-5801031
第六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第十师
关于将第十师184团中核80万千瓦新能源加储能构网型技术+光伏治沙示范路径光伏项目移出兵团市场化并网新能源清单的公示
根据工作需要,中核汇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6月10日向我委申报移出清单项目共1个。本次申请移出清单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80万千瓦,现按工作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如无异议,在公示期结束后,我委将向兵团申请,将1个新能源项目移出兵团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
第十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