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淮安分行被罚140万元:授信后管理不到位、虚增存贷款规模
金融一线
7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淮安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因授信后管理不到位、虚增存贷款规模被罚款140万元。同时,马媛媛(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因授信后管理不到位、虚增存贷款规模,被警告并罚款13万元;刘晶晶(时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因授信后管理不到位、虚增存贷款规模,被警告并罚款13万元;张宪(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大道支行行长)因授信后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
淮金罚决字〔2025〕10号 |
授信后管理不到位;虚增存贷款规模 |
罚款140万元 |
淮安金融监管分局 |
|
2 |
马媛媛(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总经理) |
淮金罚决字〔2025〕11号 |
警告并罚款13万元 |
淮安金融监管分局 |
|
|
3 |
刘晶晶(时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 |
淮金罚决字〔2025〕12号 |
警告并罚款13万元 |
淮安金融监管分局 |
|
|
4 |
张宪(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大道支行行长) |
淮金罚决字〔2025〕13号 |
授信后管理不到位 |
警告并罚款7万元 |
淮安金融监管分局 |
|
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 |
淮金罚决字〔2025〕14号 |
贷前调查不审慎 |
罚款30万元 |
淮安金融监管分局 |
|
6 |
滕曦(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行长助理) |
淮金罚决字〔2025〕15号 |
警告并罚款6万元 |
淮安金融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