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一批地方典型案例看超龄劳动者权益保护裁判动向
(转自:金杜研究院)
2025年“五一”劳动节前后,各地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简称“人社部门”)集中发布了一批劳动争议典型案例(简称“新一批地方典型案例”),其中多有涉及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简称“超龄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案例,这与我国自2025年起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政策相配套,也回应着我国人口进一步老龄化的总体形势。相关典型案例主要处理了与超龄劳动者之间用工关系的定性问题,以及超龄劳动者的权益配置问题。就该两大问题,本文试结合新一批地方典型案例,归纳和理顺现行裁判尺度及动向。
01
与未领养老金的超龄劳动者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
超龄劳动者未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简称“未领养老金”)的,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对于这个老问题,自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历经反转,各地裁判尺度曾一度尘埃落定;现以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简称“最高法”)公布数起涉及超龄劳动者用工关系定性的入库案例为一处拐点,老问题又有新解法。截至目前,在国家层面,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历次重要的表态汇总如下:
整体上,此前,行政机关倾向于以法定退休年龄为锚点,将劳动者主体资格、参保资格、就业率等与年龄挂钩,粗略言之,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而司法机关倾向于以是否领养老金为基准,审查是否符合《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又称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及组织从属性,简称“劳动关系从属性”)[1],粗略言之,未领养老金的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可能成立劳动关系。其间,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取向有多次松动和靠拢:行政机关对超龄劳动者予以认定工伤,向超龄劳动者开放单项工伤保险;最高法对未领养老金的超龄劳动者,加以审查未能领养老金的原因是否与用人单位有关。
结合新一批地方典型案例,我们理解,目前各地在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用工关系定性上尚未形成统一、稳定的裁判尺度,除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从属性外,需综合考量下列因素:
1.
超龄劳动者是否已领养老金。值得一提的是,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宿某某与某用人单位劳动争议一案” [2]特别指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不能替代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进一步说,已开始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可能建立劳动关系。
2.
超龄劳动者是否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能领养老金。对此,正如人社部在对第6979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到,劳动者未领养老金,可能因此前多家用人单位未依法参保所致,最后一家用人单位即使依法参保,劳动者亦不能按时领养老金;本人也可能不配合补缴,或不配合办理退休手续。在实务中,如何认定超龄劳动者未领养老金是否归因于用人单位,仍有较大的争议空间和不确定性。
新一批地方典型案例也部分体现了有关裁判尺度: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个典型案例中[3],女性劳动者38岁入职用人单位,在厨师岗上工作至55周岁,从未参保,法院认为属因用人单位原因未能领养老金,双方之间持续存在劳动关系;而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张某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中[4],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入职新单位,未领养老金,未签订劳动合同,法院认为劳动者未领养老金与用人单位无关,双方之间成立劳务关系。
3.
双方之间在主观上是否存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即使其未领养老金与用人单位无关,用人单位未明示终止劳动合同的,可能被视为双方之间有维持劳动关系的合意,该裁判尺度以上海地区为代表。
承上所述,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入职新单位的,即使未领养老金,亦不能归因于用人单位,原则上可按劳务关系处理,除非双方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新一批地方典型案例中,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王某与某汽车零部件公司劳动争议案” [5]以及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一个典型案例[6],均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入职新单位,未领养老金,签订了劳动合同,法院认为双方之间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应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予以认定劳动关系。
4.
其他因素,例如是否需基于劳动关系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劳动者权益。如上表所列,最高法于2010年已明确超龄农民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人社部于2016年已明确未领养老金的超龄劳动者在原单位继续工作,或已领养老金的超龄劳动者经用人单位买工伤保险的,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但是,未领养老金的城镇户籍超龄劳动者入职新单位的,未被前述国家层面的规定覆盖。
四川省广汉市法院发布的一个典型案例中[7],劳动者非农民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入职新单位,未领养老金,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法院认为双方之间成立劳动关系或特殊劳动关系,进而支持工伤保险待遇。
02
超龄劳动者享有何等劳动者权益
法院认定劳动关系的法律效果,或说超龄劳动者主张或请求确认劳动关系的目的,是确定劳动者权益,该等权益过往以工伤保险待遇为首要;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未能领养老金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现超龄劳动者可能主张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1.
对于超龄劳动者权益,自2025年起实施的《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应当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由此,超龄劳动者权益,或可与劳动关系逐步脱钩。
至于超龄劳动者应享有何等基本权益,或可参照上海市、江苏省等地区原设定的“特殊劳动关系”予以配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劳保关发〔2003〕24号)规定,“特殊劳动关系是现行劳动法律调整的标准劳动关系和民事法律调整的民事劳务关系以外的一种用工关系,其劳动者一方在用人单位从事有偿劳动、接受管理,但与另一用人单位存有劳动合同关系或不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的主体条件”;用人单位使用退休人员形成特殊劳动关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沪高法民一〔2006〕17号)规定“用人单位应参照国家有关标准为特殊劳动关系人员提供与劳动过程直接相关的劳动待遇及保障(如最低工资、工作时间及劳动保护),但用人单位解除特殊劳动关系时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个典型案例中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入职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领养老金,后来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院认为双方之间形成特殊劳动关系,任何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关系,不予支持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过,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未能领养老金,在上海或江苏地区,法院是否支持违法终止或解除的主张尚不可推知。
2.
对于超龄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如上表所列,在文件规定的情形下,已与标准的劳动关系解绑。就超龄劳动者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2010年最高法已表态,超龄农民工因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享有工伤保险待遇;至于超龄农民工发生视同工伤(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最高法2024-12-3-007-006号入库案例亦予支持工伤保险待遇[9]。就超龄劳动者所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在实务中争议较多的是与就业年龄或劳动者身份关系密切的停工留薪期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对于超龄劳动者的停工留薪期,多地发布的典型案例均予支持: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李某诉某煤炭储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中[10],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能领养老金,法院判令用人单位继续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韩某诉某物业公司劳动争议案”中[11],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在原单位继续工作,未领养老金,发生工伤,法院认为劳动者享有停工留薪期工资,且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劳动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董某与某饭店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中[12],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入职新单位,未领养老金,发生工伤,法院支持停工留薪期工资。
对于超龄劳动者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驳回和支持的典型案例均有:四川省、重庆市人社部门与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一个典型案例中[1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在原单位继续工作,未领养老金,发生工伤,法院认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系就劳动就业年龄范围内对工伤劳动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影响再次就业的一种补偿”,驳回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与之相反,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14]、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15]及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16]发布的典型案例均支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院认为未领养老金的超龄劳动者“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系对受工伤的劳动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影响就业的一种补偿。尚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有继续工作的需求,而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障碍可能减损其继续提供劳动的能力。在逐步延迟退休年龄的大背景下,能够充分保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但仍有继续劳动和继续工作需求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我们理解,随着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对超龄或高龄劳动者的就业权益加以保障和扩容,对标准劳动关系的重塑和非标劳动关系的构建,是当前立法和司法的整体趋向。在法律、政策和裁判尺度调试的过程中,企业也需“闻风而动”,适时调整用工管理的实操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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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
[1]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 http://hhhtz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48126.shtml。
[3] https://hxq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4/id/8773923.shtml。
[4] https://mp.weixin.qq.com/s/qQ3UYBujTqdocI__X8Sbew?search_click_id=13007187849523398030-1747117340339-9818318675&scene=7&subscene=10000&sessionid=1747115927&clicktime=1747117340&enterid=1747117340&ascene=65&fasttmpl_type=0&fasttmpl_fullversion=7729345-zh_CN-zip&fasttmpl_flag=0&realreporttime=1747117340366&devicetype=android-34&version=28003a3c&nettype=WIFI&abtest_cookie=AAACAA==&lang=zh_CN&countrycode=CN&exportkey=n_ChQIAhIQ17uCTN1daiAaftEfuB6JGRLiAQIE97dBBAEAAAAAAKWVCJ/qU1kAAAAOpnltbLcz9gKNyK89dVj0Jo0tKUsi7+TIzqZlwpcwmlJLmI+mTXQyvEZ7G51Nvcc9NK1cA2VdH+uJAhlUW/w4wnOnbugxXvJg86HdALUDlEakT0RSWWE7QTeJlGOELZbqZ6Rp+ok8ltrToZXBO9rTQmNa7w/MjlNGzr3B3QEbt6XpKZ/U9ZUeHISNdG9DPn8UhdaCG4LNGqmMx6xwgZLYWnR9zuxI5iXsg1jDgKk1N9EB8HIrMJqnEMEPzpvevle3hY3sXZx9XBWxgTE=&pass_ticket=3PHW1HE2cNSRCo4gskE/nbjb8i16sYi4EP7VkVdjPg2cAJLDJT8M26m9Lp9qTbY0&wx_header=3&from=industrynews&color_scheme=light。
[5] https://mp.weixin.qq.com/s/he06gHwARZ33MYYaFCkgsQ?search_click_id=1829992628959748983-1747117450557-8367467358&scene=7&subscene=10000&sessionid=1747115927&clicktime=1747117450&enterid=1747117450&ascene=65&fasttmpl_type=0&fasttmpl_fullversion=7729345-zh_CN-zip&fasttmpl_flag=0&realreporttime=1747117450578&devicetype=android-34&version=28003a3c&nettype=WIFI&abtest_cookie=AAACAA==&lang=zh_CN&countrycode=CN&exportkey=n_ChQIAhIQmYKadimIpFfUnu2Hca4hrBLiAQIE97dBBAEAAAAAAK2XMiBL0WkAAAAOpnltbLcz9gKNyK89dVj08TpFDlImhXr9ZfI36dkjLrCuSp6bxDDqcPxa/SgQcr1p73gDSoRIshthhEfrsTMZyI5TaWLIGdYNqX4WsAsC2yRaK9A/+ivBp7Mdl2ftdYO87CQnO4EAhIH0ycNYMWLBtPJASXu3olSksFJTshl/2yYEpFS5YLQHjIwRFQTnPAjrh1X+4btkYLoOCSvznynH4Xf5eBDwmdn1IQCdyYZB7zc9Eu58s5vs22AWjiHuQE1oqSZHcQUAxeDdPgg=&pass_ticket=lF2vWWV0HndjboXgyBspGVNIWzZvkuMAVmpe5TEs+yBO8zfPQTXfklMW73h75f/M&wx_header=3&from=industrynews&color_scheme=light。
[6] https://mp.weixin.qq.com/s/aehfldU8z1d7Q-Ror0SehA?search_click_id=1903162857782006746-1747118040770-2309608383&scene=7&subscene=10000&sessionid=1747115927&clicktime=1747118040&enterid=1747118040&ascene=65&fasttmpl_type=0&fasttmpl_fullversion=7729345-zh_CN-zip&fasttmpl_flag=0&realreporttime=1747118040794&devicetype=android-34&version=28003a3c&nettype=WIFI&abtest_cookie=AAACAA==&lang=zh_CN&countrycode=CN&exportkey=n_ChQIAhIQzq9xZ7JPimfzAcpiTQBLpxLiAQIE97dBBAEAAAAAAKIRACDkJx8AAAAOpnltbLcz9gKNyK89dVj0WeYLTCE8VLfrpaPCmkIr0NeowQNWiBD5sNDx5OPA/rvCRnasrclck7ujZstb+i4nZDkTDpVdS8Bf+5M3xjZ2D77WTOv4OEj2BJQz3FHuvFtCkBe1j5uVpjJyJEaeeIURwvqesFWgJa0p8R7+YhAFb1YYbkSQPSH55pKRSzzQyAEPtAplQjlrV5wLmc85akzabEYsPr8+KTFGAiRdNl4LMN5rITA6xwGBqwSEaDd3WBsYCQmtGbhYj5JOoxw=&pass_ticket=4pbCamNf2OV25rMUnE/kW+kmICAaUY4cFLSwDrPyQaoXda+c+UbTzsxx35myU14T&wx_header=3&from=industrynews&color_scheme=light。
[7] http://ghf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5/04/id/8820378.shtml。
[8] https://thfy.yczy.gov.cn/article/detail/2025/05/id/8826245.shtml。
[9] https://rmfyalk.court.gov.cn/view/content.html?id=YvnVUjLNwMy3%252F%252FPZgI1ou5Fgzby4waTKDonKRCySVPM%253D&lib=ck。
[10] https://www.hebei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4/id/8818471.shtml。
[11] http://search.nxfy.gov.cn/nxgy2014/xwzx/2018fyyw/202504/t20250430_5052540.html。
[12] https://www.njfy.gov.cn/PuFaXingShi/pfxs-4/e9050c09-0029-4ba4-b96a-38ee68120786。
[13] 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5/04/id/8820028.shtml。
[14] https://mp.weixin.qq.com/s/1JExWyfpFegr6fAJIchnVA?sessionid=1747115927&scene=126&clicktime=1747119028&enterid=1747119028&subscene=10000&ascene=3&fasttmpl_type=0&fasttmpl_fullversion=7729345-zh_CN-zip&fasttmpl_flag=0&realreporttime=1747119028223&devicetype=android-34&version=28003a3c&nettype=WIFI&abtest_cookie=AAACAA==&lang=zh_CN&session_us=gh_6c02b0b08478&countrycode=CN&exportkey=n_ChQIAhIQjkq/I/ecVz5theQeXOmOOBLxAQIE97dBBAEAAAAAAIHlESr2HxMAAAAOpnltbLcz9gKNyK89dVj0ixqmGrYiOOvXIWIzdACxNGT3mgcdDxKvPph64NZT2fDfHq5I/JmthvOFZk+OWV2i4Vbg+4FXnSQWQ+CMAs/0jwmGFj1LtRKWPKxC9KxYWj4FtYYDAeBGXI3KJMW17uViePuVyY1uXQSYqdIRykVK2vDvwXUIpv1qEftVzkzPHAuFrfEQd+M3sa/ODRzXYQfBL8iUP+wc0kojpYpWbg2kU3GnisJFJ9tJqKlJT61IpNB8nmpJqC93JPrYeQYD14F12DJwrVhsO2p1rnE=&pass_ticket=tYn6BSBMvsYrk7a/yr/H2q/TPZRrENrlaTJRLysrxVQGsiUK6/o9GMT3CpUli+M1&wx_header=3&from=industrynews&color_scheme=light.。
[15] http://www.z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5/id/8823540.shtml。
[16] https://fy.jiangmen.gov.cn/web/content?gid=10378&lmdm=1004。
本文作者
业务领域:公司合规、劳动法
罗艾律师在劳动和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为多家大型跨国企业、国有企业客户提供长期劳动法领域的法律服务,参与企业并购重整、裁员、企业改制等项目中的员工安置、劳动关系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处理,代理客户处理劳动争议的仲裁和诉讼案件、集体诉讼,参与企业与工会的集体协商等。
汤晓静
资深律师
合规业务部
封面图源:雨林沼泽深处·Ian Tremew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