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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数字资产监管框架的修订与扩展

市场资讯 2025.06.29 18:53

(转自:广东省互联网金融研究会)

监管范围与主体的调整

此前拟议的监管框架主要针对数字资产场外交易(OTC)服务提供者,要求其向香港海关申领牌照。

修订的框架将监管范围扩展至所有数字资产交易模式,并规定相关服务提供者须向香港证监会申请牌照或注册。

这一调整旨在全面覆盖数字资产交易活动的多样性,包括实体店、混合模式及纯数码平台等运作形式。

立法进程加速

在《香港数字资产发展政策宣2.0》(下称《政策宣言2.0》)发布的次日(2025年6月27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与香港证监会联合启动公众咨询,拟建立两项核心制度:

  1. 数字资产交易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
  2. 数字资产托管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

    相关立法还将明确可交易资产的种类,并计划于2025年8月29日完成公众咨询。新规生效后,未合规机构须立即停业,违者最高面临500万港元罚款及7年监禁。

监管分工与协调

  • 香港证监会

    作为标准制定者,负责制定持牌及注册服务提供者的规管要求,并主导发牌审批。

  •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

    担当前线监管机构,对已注册的银行及储值支付工具商进行日常监督。

    双机构通过法定赋权协同实施监管,确保分工明确。例如,银行若提供数字资产交易服务,需向证监会注册并由金管局监管;持有稳定币发行人牌照的机构可能豁免交易服务牌照申请。

政策调整背景

  1. 风险事件驱动

    :2023年JPEX诈骗事件促使特区政府强化监管介入。

  2. 业态复杂性

    :2024年咨询期间发现,除实体找换店外,香港存在经纪交易商、混合模式平台、支付服务商等多种业态,需统一监管框架。

  3. 投资者保护需求

    :财库局局长许正宇强调,新规旨在平衡"建设全球数字资产中心"与"保障投资者权益"的双重目标。

允许跨境流动性接入

为提升市场竞争力,新框架允许持牌机构通过境外受监管平台(非香港证监会发牌)接入全球流动性,但须执行严格的投资者保障措施。

此举旨在吸引国际资本,巩固香港作为数字资产枢纽的地位。

关键修订要点总结

监管要素原框架新框架
监管范围

仅限场外交易(OTC)

所有数字资产交易模式

牌照发放主体

香港海关

香港证监会

托管服务要求

未独立规范

新增专项发牌制度

过渡期安排

6个月过渡期

不设过渡期,立即生效

跨境流动性管理

未明确允许

有条件接入境外平台

此次修订标志着香港数字资产监管从局部管控转向全域覆盖,通过统一牌照制度、明确监管分工、强化跨境协同,构建"风险可控且活力充沛"的数字资产生态系统。(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评述)

相关举措亦呼应《政策宣言2.0》提出的"LEAP框架"中"优化法律与监管"(Legal and regulatory streamlining)的核心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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