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起三机场对禁携充电宝提供7天暂存服务
转自:荔枝新闻
#部分机场提供充电宝7天暂存服务# 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无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的民航新规正式施行。新规实施首日,乘机安检情况有何变化?被禁止携带的充电宝又将如何处置?长江云新闻记者致电天河机场安检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被没收的充电宝提供两种处理选择:一是暂存7天,旅客可凭暂存单在期限内返回机场领取;二是自愿放弃,由机场统一处理。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因快递行业普遍拒收充电宝邮寄,暂存物品无法通过邮寄返还,需旅客本人或委托他人现场领取。“随后,记者又致电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和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工作人员均表示,对于被查没的充电宝只能选择暂存或自弃两种方式进行处理,相关处置措施与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