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多半”等商标多半动机不纯 | 江南时评
江南都市报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评论员陈明华
近日,白象方便面因“多半袋面”中的“多半”商标引发了一场舆论风波。网友质疑白象在宣传上玩文字游戏,明明只是商标名称,却让消费者误以为产品分量比普通包装多出半袋。面对质疑,白象食品虽然发表声明道歉,并结合数据解释称“多半”商标是为了与常规分量产品做区分,便于消费者选购,但这一解释并未得到公众的普遍接受。
公众之所以对白象的解释不买账,原因不言而喻。首先,“多半”二字在包装上的突出使用,明显利用了消费者对“量多”的心理预期,极易让人误解为产品重量“多半”,而实际上却并非真的如此。这种误导性的宣传营销,无疑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其次,白象作为深受消费者喜爱的国货品牌,一直以来都拥有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然而,此次事件却让消费者对白象的信任大打折扣,不少网友直呼“看走眼了”。这种投机取巧的营销手段,实在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白象此举的动机,不难揣测。在竞争激烈的方便面市场,商家们为吸引消费者,往往会在产品名称、包装、宣传上下功夫。而“多半”商标的注册,是试图通过文字游戏来制造卖点,拉动销量,这是“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从该商标后续的使用便可见一斑。然而,这种动机不纯的营销手段,最终只会适得其反,付出品牌声誉的代价。
事实上,类似白象“多半”商标这样的文字游戏,在市场上并不少见。从“千禾0添加”酱油中的“千禾0”字样,到“壹号土猪”肉中的“壹号土”字样,再到各种打着“土”“原生态”“零添加”等旗号的商品,这些看似代表商品品质的词汇,实则往往只是商家的注册商标。这些商家利用消费者对健康、原生态等概念的追求,通过文字游戏来误导消费者,实现销量增长。然而,这种短视的营销策略或者说营销创意,最终只会异化为消费陷阱,引发消费者的反感和舆论的反噬,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这些玩文字游戏、动机不纯的商标的出现,除了企业本身的原因外,还暴露出了监管部门的失责。首先是审核不严,商标局在审查时过度关注“显著性”,却未重视实际使用可能产生的误导。其次是后续监管不力,市场监管部门对商标广告化使用缺乏约束,导致商标与宣传语捆绑之乱象,即使一些商标因误导性被公众质疑,也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或撤销。再次是执法不力,消费者维权成本高,涉事商家违法成本低,变相纵容违法违规。
要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法律法规的约束是必不可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也明确指出,“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商标注册的审核和监管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商标注册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以确保商标注册的规范性、公正性和市场秩序的稳定性。同时,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学会辨别商家的文字游戏和虚假宣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白象“多半”商标事件再次提醒我们,企业营销创新的底线是诚信,应以尊重消费者为前提,任何试图通过文字游戏来误导消费者,把消费者当“猴”耍、当“韭菜”割的行为,最终都只会损害品牌形象和消费者信任。
行文至此本该划句号,突然想再说一件小事。家里有两只手养鹦鹉,与人很是亲近,一日我抓住它们剪了翅膀上的长羽,哪知好不容易建立起的信任也随着这一剪刀剪掉了,从此对我们充满戒备之心。连朝夕相处的鹦鹉都会因一次伤害而疏远,更何况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