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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降职为前台不是工作需要而是违法行为 律师:总监降前台为贬低打击

滚动播报 2025.05.29 14:26

转自:北京时间

总监降职为前台不是工作需要而是违法行为 律师:总监降前台为贬低打击

【总监降职为前台不是工作需要而是违法行为 律师:#总监降前台为贬低打击# 】#律师谈总监降职为前台属违法行为# 5月28日,上海总工会公布一起总监降为前台,公司被判赔26万的劳动纠纷案件。陈某某于2006年入职华南天地公司任总监,2019年被降为前台,月薪2万不变。陈某某认为公司调岗系因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能一致,故意给他“穿小鞋”。公司则称这是正常用工行为,陈某某绩效考核较差,被调往前台是工作需要。法院认为公司调岗行为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应支付经济补偿26万,二审维持原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表示,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随意调岗调薪。除法定情形外,企业对员工调岗调薪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企业高管调岗去做前台岗位明显不是出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是为了贬低打击员工,具有侮辱性。这种情况显然目的不正当,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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