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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工作中看手机被解雇:判决指出“处理劳动者违纪行为,应遵循比例原则”

滚动播报 2025.05.23 16:50

转自:今晚报

员工因工作中看手机被解雇:判决指出“处理劳动者违纪行为,应遵循比例原则”

【#员工因工作中看手机被解雇#:判决指出“处理劳动者违纪行为,应遵循比例原则”】5月23日(报道)。据工人日报,2017年7月,柯某入职珠海某公司,入职当天签署《个人声明》,表示已阅知《员工手册》的各项规定。《员工手册》规定,工作期间禁止使用手机,违者进行检讨处分,一年内检讨处分累计3次,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2023年3月,该公司称柯某于2022年11月、2023年1月和2023年3月期间多次在工作时间玩手机、擅自离岗、工作效率低下,一年内累计检讨次数已达3次。因此,公司依照《员工手册》解除与柯某的劳动合同。柯某不予认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获支持。公司不服,提起诉讼。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柯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及通话记录显示,公司其他员工在工作期间会在微信工作群中交流工作信息,也会与柯某沟通工作问题。由此可见,公司并非严格执行上班时间禁止使用手机的规定。结合柯某看手机的时长较短以及并未给公司造成损害后果,法院认为,公司对柯某2022年11月、2023年3月的检讨处分明显超出合理比例,公司以柯某一年内检讨累计达3次为由解除与柯某的劳动关系没有依据。因此,法院判决该公司向柯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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