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什么是债券续发行与ABS扩募?
读懂ABS
在讲解债券续发行与ABS扩募之前,笔者先讲一个故事,方便大家理解续发行的意义。
假如,某发行人在半年以后将面临20亿元的债券到期偿还,此时,如果发行人在到期前一次性发行债券20亿元用于借新还旧,发行人将不得不考虑几个问题:
问题1:我一次性簿记发行20亿元,簿记规模太大,当天投资人认购的量够不够?如果不够,是不是要通过提高簿记利率在当天吸引更多的投资人申购,这不就增加发行利率成本了吗?
问题2:我是今天簿记还是明天簿记亦或是后天簿记呢?到底哪天的市场环境比较好,如果我今天一次性簿记20亿元发行成功,但第二天和第三天资金利率不断下行,那我岂不是赔了?
同时,投资人在债券认购时,也会担心,我今天如果按照5%的申购价格认购你的债券,等明天利率市场上行,我可以以6%的申购价格认购了,我岂不是认购亏了?
面临上述情形,债券续发行的实施可以很好的解决上述问题。此时,发行人可以:
(1)第1个月,市场环境一般,发行人决定簿记发行10亿元试试水。其中,品种1,债券期限2年期,成功发行5亿元,债券简称“A1”;品种2,期限5年期,成功发行5亿元,债券简称“A2”;
(2)第2个月,市场好起来了,发行人抓住市场机会,以存量债券“A2”(品种二)为被合并债券,按照5年期,进行债券续发行,新增发行规模5亿元,债券要素与A2完全相同;
(3)第3个月,资金面突然收紧,发行人选择暂不发行;
(4)第4个月,资金面继续收紧,市场环境极度恶化,但马上面临兑付,不得不发,此时,发行人以存量债券“A1”(品种一)为被合并债券,按照2年期(短期性迎合当下市场环境),进行债券续发行,新增发行规模5亿元,债券要素与A1相同。
值得注意的是,续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虽然与存量债券票面利率一致,但是“发行价格”是不同的,市场投资人会根据续发行债券的实际到期期限和当天市场利率,确定发行价格。
这样一来,续发行既保持了发行的连续性,又使得发行具有灵活性,客观上减轻了债券一次性发行对市场造成的资金压力和流动性不足问题。而且,各期债券价格或收益率均随行就市,减轻了投资者对市场利率风险的担忧。
理解了债券续发行的意义和机制,我们通过问答的形式谈谈《关于试点公司债券续发行和资产支持证券扩募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讲了哪些内容:
1、什么是债券续发行和ABS扩募?
回答:公司债券续发行,是指已在本所上市挂牌的存量公司债券的发行人进行增量发行并将增量发行债券与存量债券合并上市挂牌。资产支持证券扩募,是指计划管理人对在本所挂牌的存量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进行扩募发行并且合并挂牌。扩募发行不涉及设立新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注意,针对ABS的扩募,主要是指持有型不动产基础资产,而非全部基础资产。
2、增量债券与存量债券合并上市挂牌后哪些保持不变?
回答:(1)存量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还本付息、收益分配等发行条款和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等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安排原则上保持不变。(2)合并上市挂牌首日,续发行公司债券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证券全称、起息日、付息日、到期日、面值、票面利率和特殊条款等基本信息,均应当与存量债券保持一致。
注意,增量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存量债券保持一致,并不等于增量债券的发行价格与存量债券一致,前文笔者已经提到“市场投资人会根据续发行债券的实际到期期限和当天市场利率,确定发行价格。”同时,增量债券的发行日期与存量债券的发行日期不同,但起息日与到期日相同。
3、存量公司债券附有担保条款的续发行要注意什么?
回答:发行人应当在实施续发行前对担保机制的变更做出妥善安排,切实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注意,这里对于续发行债券的担保条款尽量保持与存量债券一致,建议不要轻易变更。
4、存量债券的基本信息可以因为续发行而改变吗?
回答:可以,发行人确需变更前款规定的债券基本信息的,应当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或者履行其他规定程序后,在申请续发行备案前先行对存量债券相应基本信息予以变更。
5、续发行的备案时间有何要求?
回答:公司债券续发行前,发行人、主承销商应当不晚于发行文件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10:00前向本所提交募集说明书等发行备案文件。
6、续发行采取何种定价方式?
回答:发行人、主承销商应当按照价格定价的方式确定续发行的发行价格。
7、发行人计划12个月就同一存量公司债券实施多次续发行的需要注意什么?
回答:可以在首次续发行前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集中审议续发行计划,但应当针对全部续发行事项提前落实担保措施变更安排。发行人新申报发行上市审核或者挂牌条件确认,且申报时有明确续发行计划的,应当参照前款规定在申报环节进行披露、提交相关文件。发行人可以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投资者认购或者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等方式取得该公司债券视为同意发行人的续发行安排。
8、续发行导致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怎么办?
回答:续发行可能导致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发行人应当在申请发行备案前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续发行事项,并在备案申请文件中披露审议结果,向本所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文件和担保主体同意变更担保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