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又一理财平台退赔,退赔比例21.54%

资管黑板报

关注

摘要:2025年05月19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发布《“利民网”平台案件执行公告》

2025年05月19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发布《“利民网”平台案件执行公告》,公告称“利民网”平台启动案款退赔工作。涉案待退赔总金额为816070738.18元,待退赔集资参与人为17766人,本次发放案款为175781318元,按21.54%的退赔比例发放。

公告如下。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粤0305执13682号

本案待退赔集资参与人:

本院依据(2020)粤03刑终1344号刑事判决,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林慧彬、马兰、崔艳梅、孙文昌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一案(“利民网”平台),现启动案款退赔工作。涉案待退赔总金额为816070738.18元,待退赔集资参与人为17766人,本次发放案款为175781318元,按21.54%的退赔比例发放给上述集资参与人。

现以公告形式通知集资参与人办理领款手续,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录微信小程序“深圳移动微法院”,实名验证通过后,进入“地方特色-涉众案件登记”板块填报个人领款信息(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常见问题解答详见附件2)。集资参与人申报的银行账户需为本人名下常用的I类储蓄账户,经核实集资参与人收款账户信息无误的,本院将分批划付;对虚假申报、冒领的,本院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附件2已对集资参与人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汇总解答,请查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此前资管黑板报报道,“利民网”出借人收到短信,称“您之前在利民网的损失,现开展谅解赔偿事宜”

根据短信提示,我们关注了公众号“利民谅解”,信息显示:“尊敬的利民网客户,这里是利民网的家属,我们在做谅解赔偿工作,从2023年6月份开始至今,已经有好多客户已经谅解。我们愿意拿出部分赔偿向您换取一份谅解书,对您来说就是多得了一些赔偿,这不会影响法院的退款,我们签署的目的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化解社会矛盾,让投资人挽回更多的损失,从而换得一份谅解书。”

利民网时间线

2018年7月18日利民网突然发布《延期兑付公告》。不久,员工们发现孙利明已跑路失联。公开资料显示,利民网所属实体公司为深圳利民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由孙利民成立于2014年4月30日,注册资金为1亿元。利民网的控股股东为深圳民富集团有限公司,占股51%,而民富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则为孙利民,其占股高达98%。利民网官网显示,平台上项目主要有智盈宝、定期宝、车贷宝和易优贷等,年利化率在7%-12%不等。

2018年8月2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已在2018年7月19日对P2P网贷平台利民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并对其负责人孙利民等四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2018年9月15日,深圳警方对“利民网”平台进行了最新的案件通报:目前冻结的回款账号共计6489.6万元,对利民网实际控制人孙利明(在逃)办理刑事拘留并网上追逃,正组织警力全面开展追捕工作。

2020年6月5日,深圳市南山法院对林某彬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审理认为,8名被告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68.35亿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林某彬等八人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处四十万元至五万元不等的罚金。

2024年12月9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称,犯罪嫌疑人孙利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此则公告的发布,意味着孙利明已被抓捕归案!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