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拟回购注销18.04万股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
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2025年5月14日,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因激励未达标,明泰铝业将回购注销18.04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5年5月13日,明泰铝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共计18.0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上述股份注销事项办理完成后,明泰铝业股份总数将由1,243,704,027股变更为1,243,523,627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180,400元(公司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注册资本以实际情况为准)。公司表示,根据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公司股票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债权人申报相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泰铝业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 事项 | 详情 |
|---|---|
| 申报登记地点 |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11号大学科技园区Y19栋六楼 |
| 申报时间 | 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6月29日(9:00 - 11:30;14:00 -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人 | 景奇浩 |
| 联系电话 | 0371 - 67898155 |
债权申报所需文件方面,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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