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银行南昌分行被罚100万元:授信管理不到位等
金融一线
5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赣州银行南昌分行因授信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用于缴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被罚款100万元。同时,黄欣、林健、田松等责任人员因相关违规行为,被给予警告,罚款共计20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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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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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
贷后管理不到位 |
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罚款40万元;对周雪晴、甘敬义等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13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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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
贷后管理不到位 |
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罚款30万元;对责任人朱敏给予警告,罚款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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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
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调整还款计划;贷后管理不到位 |
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罚款170万元;对陈薇地、李征宇、周文军、肖兵等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共计3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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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
授信管理不到位 |
对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40万元;对责任人刘相发给予警告,罚款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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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
授信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用于缴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对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罚款100万元;对黄欣、林健、田松等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共计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