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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银行南昌分行被罚100万元:授信管理不到位等

金融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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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赣州银行南昌分行因授信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用于缴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被罚款100万元。同时,黄欣、林健、田松等责任人员因相关违规行为,被给予警告,罚款共计20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贷后管理不到位

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罚款40万元;对周雪晴、甘敬义等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13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

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贷后管理不到位

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罚款30万元;对责任人朱敏给予警告,罚款6万元

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调整还款计划;贷后管理不到位

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罚款170万元;对陈薇地、李征宇、周文军、肖兵等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共计34万元

4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授信管理不到位

对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40万元;对责任人刘相发给予警告,罚款7万元

5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授信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用于缴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对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罚款100万元;对黄欣、林健、田松等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共计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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