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受贿!中国银行永州分行被罚25万元,行长、副行长收罚单
金融一线
5月8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永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永州分行因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费用列支真实性要求执行不到位等被罚款25万元。
汪学军(时任中国银行永州分行行长)因对该行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行为承担直接责任、对费用列支真实性要求执行不到位行为承担直接责任和领导管理责任,被禁止20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宁闯(中国银行永州分行副行长)因对参与该行从业人员费用列支真实性要求执行不到位行为承担管理责任,被给予警告 。
黄志(时任中国银行永州分行公司业务部主任)因对参与该行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处罚 。
陈军林(时任中国银行永州分行营业部主任)因对参与该行从业人员费用列支真实性要求执行不到位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警告 。
段智阳(时任中国银行永州分行业务部主任)因对参与该行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警告 。
文小林(时任中国银行永州分行综合管理部主任)因对参与该行从业人员费用列支真实性要求执行不到位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警告 。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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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永金罚决字〔2025〕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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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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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 费用列支真实性要求执行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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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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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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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永州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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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