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东金轮控股拟减持不超619.77万股,占总股本3%
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于5月9日发布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显示,公司股东南通金轮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金轮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355.97万股,占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44%。
金轮控股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8月28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19.77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
减持原因及股份来源
减持原因为金轮控股自身经营需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
减持方式及限制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时,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金轮控股在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多项承诺,包括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上市后第4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5%,上市后第4年和第5年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等。截至公告日,金轮控股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也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风险提示
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金轮控股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同时,本次减持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金轮控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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