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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滚动播报 2025.05.08 07:12

转自:河北日报

邯郸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邯郸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邯郸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已将其对《公告资产清单》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邯郸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资产清单》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包括承债主体和清算主体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权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及(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注:1.公告资产清单列示截至2023年9月10日的债权本金和利息金额。自2023年9月10日之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法律的有关规定计算。因诉讼执行形成的相关费用由债务人和担保人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支付。

2.公告资产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及其他债务关联人。

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118号中交财富中心3号楼26、27层。

邯郸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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