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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可一次性提取全部公积金!

佛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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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佛山发布

于2016年12月31日前

已在本市办理个人账户封存

且未继续缴存的职工看过来

自2025年4月25日起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可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全部存储余额

具体申报指引请收好

受理条件

(一)提取申请人为本市缴存职工,个人账户为封存状态且未继续在异地缴存。

(二)于2016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在本市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后未继续在本市缴存。

(三)在本市不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不存在冻结、违规提取等限制提取情形。

(一)微信操作指引 

1. 关注“佛山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微信菜单栏城市服务进入佛山城市服务平台,点击【公积金

2. 首页点击业务大厅,点击【封存达到规定时间且未继续缴存提取-【我要提取阅读并同意《提取承诺(授权)声明》,进入申报页面。如图:

3. 选择收款银行,录入收款账号,点击“申请提取”完成提取申请。

4. 提交业务后,具体办理进度可在【我要查询】-【提取】-【个人提取业务】中查看。

(二)网厅操作指引

1.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fsgjj.foshan.gov.cn/),在首页通过我要办理进入到办理模块,点击个人提取办理进入提取类型选择页面,点击封存达到规定时间且未继续缴存提取,点击下一步进入提取承诺(授权)声明对话框,仔细阅读《提取承诺(授权)声明》,点击同意后进入申报页面,如下图。(注:选择提取类型后请仔细阅读温馨提示,不满足提取条件的职工无法办理提取)。

2. 选择收款银行,录入收款账号,提交后完成提取申请,具体办理进度可在【我要查询】- 【提取】-【个人提取业务】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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