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完善股份回购内部控制制度 规范回购操作流程
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发布了《股份回购内部控制制度》,旨在加强公司集中竞价回购股份的管理,规范业务流程,防范业务风险。
明确回购情形与条件
该制度规定,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等六种情况下,经规定程序可收购本公司股份。其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需符合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二十个交易日跌幅累计达百分之二十等条件之一。同时,公司回购股份需满足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等多项条件,因特定情形回购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上市满六个月的条件。
规范回购方式与原则
公司回购股份可采用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方式或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开展回购交易遵循集中管理、规范运行、防范风险、利益兼顾、量力而行等原则。公司对回购交易实行总部集中管理,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不得进行。回购需结合市场情况,合理控制成本,兼顾各方利益,且不得损害股东和债权人权益。
严格信息披露与交易限制
董事会应在披露回购方案时报送相关知情人信息。公司不得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优先股发行除外),相关股东、董高人员在回购期间减持应符合规定。公司需及时披露回购进展,回购期限届满或方案实施完毕应停止回购并披露结果。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时,在重大事项发生至披露期间等不得回购。
细化回购资金与账户管理
公司可使用自有资金、发行优先股等募集资金、金融机构借款等合法资金回购股份。回购需通过专用账户进行,回购股份失去相关权利。以现金回购的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回购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销户由董秘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办理,账户凭证及资料分别由董秘办公室和财务管理部管理。
强化操作流程与监督机制
公司各部门协同操作,财务管理部负责资金管理,内部审计部、内控部负责审计检查,董秘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回购资金可分批转入,由专人负责操作,日回购金额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资金账户余额闲置需转回公司账户,董秘办公室对限制情形进行提醒。公司遵循价值投资理念,可咨询专业机构。同时,对回购业务进行严格审计监督,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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