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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子”究竟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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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子,是古代君王为控制臣子而拘押的人质。在影视作品中,常以“质子”演绎出传奇故事。早在春秋战国时,一些国家就经常把王子、诸侯之子等贵族送往他国为质。成语“奇货可居”说的就是吕不韦经商时,遇见了在赵国充当人质的异人(即后来的秦庄襄王),遂花费大笔财富帮助他登上王位,从而获得了丰厚的政治回报。

但这一时期的质子制度,与今人想象有所不同,体现出的是“平等性”,即国与国之间往往互换质子,以维系彼此之间的和平。至汉魏之际,质子方才成为臣子向君主展示忠诚的关键凭证,即学者川胜义雄形容的,“质任关系是上下统属关系的一个重要形式”。地方长官、将领以及使者都要将家族子弟送往都城作为人质。那么“质子”为何频繁出现在这一时期呢?

《三国志》书影

策名委质

乱世以来,王纲解钮,秩序崩坏,但因为士人大都服膺儒学,传统的伦理道德规范仍能对他们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甘怀真指出,东汉士人为寻求“士大夫社会”之内人际关系规范的界定,开始将当时士人共有的文化资源——“即古典礼学与礼制的运用,尤其是礼制所蕴含的名分观念”当作共识。当主公需要与臣子缔结“君臣关系”时,往往依循故事,这就是“策名委质”。

先秦时期,臣子第一次拜见君王时,会将自己的名字写在其简册上,并奉上能证明自己诚信的“质”,以示至死不叛。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出于争霸需要,世人尚功利,“贵诈力而贱仁义”,这种礼仪旋遭罢废;直到汉代兴修儒学,以纲常伦理教导世人,它才又有了生存空间。当时的流程大概是:由作为地方长官、将军(均可开府治事)的“主公”对人才进行辟召,人才一旦选择应召,就将自己的名字写在策表之上献给他,从而在“主公”的名簿上留名。

如韩嵩对荆州牧刘表效忠时说:“嵩,守节者也。夫事君为君,君臣命定,以死守之;今策名委质,唯将军所命,虽赴汤蹈火,死无辞也。”(《三国志》卷6《刘表传》裴松之注引《傅子》)诸葛亮出使东吴时,孙权欲令其长兄诸葛瑾劝说他留下,不料诸葛瑾说:“弟亮以失身于人,委质定分,义无二心。弟之不留,犹瑾之不往也。”(《三国志》卷52《诸葛瑾传》裴松之注《江表传》)言外之意就是,诸葛亮既然“委质”于刘备,与之定下了正式的君臣名分,就不会再有二心。

遣子入侍

以伦理道德为依托的“策名委质”之礼,固然能对大部分儒学士人进行有效约束,但仍是有前提的。正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乱世之下,人们的生命和财产时刻受到威胁,他们还会遵守这种礼仪吗?

对此,曹操深有体会。建安二年(197)春,曹操南征宛城,张绣率众归降。没过多久,张绣复叛,猝不及防的曹操遭遇重创,其长子曹昂、侄曹安民、爱将典韦皆殁于此役。事后曹操对诸将说道:“吾降张绣等,失不便取其质,以至于此。吾知所以败。诸卿观之,自今已后不复败矣。”张绣原是凉州军阀,“习于夷风”,叛变对他来说实是家常便饭。因此曹操认为,倘若他先前扣押了张绣家眷,就会使后者不敢轻举妄动。高敏据此认为,曹操当在建安二、三年实行了将领以子弟为质的制度。

此后,“质”往往由将士们的家眷充任。《资治通鉴》卷79《晋纪一》胡三省注曰:“诸将征戍及长吏任州郡者,皆留质任于京师。”可见“质任制度”在这一时期趋于成熟。“遣子入侍”与否,成为臣子是否真心归顺的一项重要参考。纵横青、徐二州的臧霸携“泰山诸将”初投曹操时,并未遣子入侍;盖因曹操当时尚有袁术、袁绍等大敌环伺左右。直到建安十年(205),曹操大破袁谭,北方再无敌手,识时务的臧霸这才主动要求“遣子弟及诸将父兄家属诣邺”(《三国志》卷18《臧霸传》)。

一般情况下,这些人质会被集中到都城或靠近军区的某个地方,进行统一管理。曹魏称这个机构为“保官”,如姜维降蜀后,魏国便将他的母亲、妻、子置于“保官”中看管。东吴也有“任子馆”。蜀汉未有明载,但从“上庸太守申耽举众降,遣妻子及宗族诣成都”来看,蜀汉应该也有类似机构。

质子之争

人性最不可估量,哪怕以“仁义”著称的刘备,亦会采取质任手段。刘备入蜀时,黄忠、卓膺等人“委质入蜀”,表明他们可能交出了人质。而《三国志》卷32《先主传》则明确记载:“先主径至关中,质诸将并士卒妻子。”看来,不只是将领子弟,士卒的家眷也会被扣押。若是带有私兵性质的世兵,其家眷往往就近安排。东吴大将朱桓镇守濡须坞时,其部曲的家眷就生活在位于濡须坞后方的一处中州上。

故曹仁在黄初四年(223)进攻濡须时,曾派常雕、诸葛虔、王双率五千人进攻此地,想要以此胁迫朱桓部曲就范。尽管常雕等人的行动最终以失败而告终,但曹仁的思路却是行得通的。建安二十四年(219),吕蒙袭江陵,“尽得羽及将士家属,皆怃慰,约令军中不得干历人家,有所求取”。关羽麾下士卒听说家人无恙,“见待过于平时”,纷纷没了斗志,不愿再跟随关羽卖命(《三国志》卷54《吕蒙传》)。

曹孙两方也曾就“质子”多次交锋。早在建安七年(202),曹操“下书责权质任子”,这引起了江东内部的高度重视。在周瑜的力挺下,孙权并未遣子入侍。时北方未定,曹操无暇他顾;到了公元221年,刘备大举伐吴,孙权不可能再同时得罪曹丕,为此,他只能主动向魏国称臣,并承诺会将太子孙登送往洛阳为质。然而,孙权真的会舍弃自己精心培养的接班人吗?

为了稳住曹丕,孙权一边利用外交辞令向他示弱,对其极力示好、吹捧,降低他的警惕,并主动将大量珍宝、香料、水果送往北方,一边又极力拉拢曾出使东吴的使臣浩周,并在书信中向他反复保证,很快就会将孙登送往洛阳,还会把丞相孙邵、张昭之子都一同送去。浩周信以为真,以全族老小为孙权担保。可直到夷陵之战结束,孙权再三保证的质子都没有迈出大门一步。

就这样,孙权用了一招拖字诀,为江东赢得了宝贵时间。

等曹丕反应过来,为时已晚。据《三国志》卷47《吴主传》记载:“初,权外讬事魏,而诚心不款。魏欲遣侍中辛毗、尚书桓阶往与盟誓,并徵任子,权辞让不受。秋九月,魏乃命曹休、张辽、臧霸出洞口,曹仁出濡须,曹真、夏侯尚、张郃、徐晃围南郡。”曹丕正是以孙权不送质子为由,于黄初三年(222)发起了对东吴的大战。只可惜,刘备早已退兵,纵使曹丕兵分三路伐吴,也未能占多少便宜。

双重约束

如上所述,子弟、妻子以及父母都有作为人质的时候。凉州军阀马腾降曹操后,甚至将全族老小两百余人都带到邺城,只留下儿子马超继承家业。这一时期的“质任”制度,通过道德伦理规范与血缘天性两个层面,对外附将领、地方长官、使者实现了双重约束。子弟是他们的“香火”,亦是希望;父母代表着汉晋士人最看重的孝道,而“策名委质”的礼仪是道德约束,一旦有将领反叛,他将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不仅会失去至亲,更要承受整个社会对他的谴责。

建安十六年(211),曹操派夏侯渊等率领军队出河东,试图借道关中,进攻汉中张鲁。但这分明是假道伐虢之计,一旦曹操攻破张鲁,关中各路军阀也将迎来末日。于是,马超、韩遂联合诸将起兵抗曹,不敌,败走汉中。曹操平定关中后,返回邺城,处死了马腾全族。马氏一族的悲惨遭遇,令人唏嘘。马超有没有“坑爹”,尚且另说;但他公然反叛的行为,确实给了曹操发作的借口,同时也令自己背负上了“背父叛君”的恶名。曾有老妪大骂:“汝背父之逆子,杀君之桀贼,天地岂久容汝,而不早死,敢以面目视人乎!”(《三国志》卷25《杨阜传》)

自此,“强而无义”“勇而不仁”成了世人对马超的一致评价。张鲁见他作战勇猛,一度打算把女儿嫁给他,但他的谋士表示反对:“有人若此不爱其亲,焉能爱人?”刘备即使接纳了马超,亦只是将他当作“政治吉祥物”,未敢给予他太多信任。这位前半生意气风发的一代名将,最终郁郁而逝。临终前,马超仍对此事耿耿于怀,在奏疏中,他言辞恳切,将堂弟马岱托付给刘备:“臣门宗二百余口,为孟德所诛略尽,惟有从弟岱,当为微宗血食之继,深讬陛下,余无复言。”(《三国志》卷36《马超传》)

质任制度反映出乱世之下君臣之间的猜忌与不信任。但这个时代的君臣关系,并非都是靠这种胁迫手段来维系的。陈留太守张邈“少以侠闻,振穷救急,倾家无爱,士多归之”(《三国志》卷7《张邈传》)。孙策“好笑语,性阔达听受,善于用人,是以士民见者,莫不尽心,乐为致死”(《三国志》卷46《孙策传》),于是短短几年内,他得以平定江东。孙策、刘备都是笼络臣下的高手,他们深知“士为知己者死”的道理,所以更擅长通过“君臣相义”的方式,加深彼此间的感情。孙策带周瑜“升堂拜母”,刘备与关羽、张飞“寝则同床,恩若兄弟”,把他们当成家人看待。这些难能可贵的个别案例,宛如一股清流,证明即便在乱世之中,人性依旧闪耀着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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