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金融宣教要有针对性
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本报记者 方磊
随着社会进步,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势在必行。消费者需要进一步强化自身安全意识,提高“反诈”能力。金融机构要以消费者为中心,优化普及方式,聚焦特殊人群,开展针对性教育宣传,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为了帮助金融消费者正确认识和使用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针对不同人群,探索实施普及率高、针对性强、效果好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模式。
针对老年群体,金融机构要在营业网点设置教育宣传专区,在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渠道和流程,进行重点风险提示,全方位营造宣传氛围。面向老年人警示提醒“理性消费”“合理投资”“警惕养老保险领域金融诈骗”;在服务网点设立“银发驿站”,为老年客户群体提供热水、充电、阅读等暖心服务;联合老年活动中心、广场舞组织人员开展“守护夕阳红”消保知识普及活动。
针对新市民群体,金融机构要通过进菜市场、骑手驿站、家庭服务产业园,开展对菜市场摊贩、外卖骑手、家政服务人员等新市民群体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帮助新市民群体掌握必要的金融知识和技能,提高识别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意识,增强新市民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针对青少年群体,金融机构要结合引导学生树立理性借贷及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参与监管机构等举办的“金融知识校园行”活动,帮助大学生增强辨别校园金融诈骗的能力,着重引导年轻消费者“不乱贷”,树立理性借贷消费理念,远离校园不良网络贷款侵害;在学校门口设置宣导台,通过金融小知识、真实案例的讲解加强青少年的风险防范意识。
同时,金融宣教还需要根据网络时代的传播特点,不断丰富宣教形式,创建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融入日常化生活的宣教平台,设置消保知识普及、重点风险提示、保险智能服务教程、老年人服务专区、新市民服务专区等模块,面向社会群体进行消保宣教、金融风险提示,强化公众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贴近社会公众需求。
金融宣教高效扎实地走深走稳,需要有针对性地实施,要用人民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语言,以金融消费者喜闻乐见的形式将防范金融风险与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金融安全意识,提高识别金融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