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入住民宿被偷拍,民宿经营者需担责吗?
工人日报
随着国内旅游市场持续活跃
民宿行业迅速发展
为游客提供了
更加灵活便捷的住宿选择
但是
因部分民宿经营者管理不规范
导致消费者在住宿期间
被偷拍、被盗摄的事件时有发生
严重侵犯消费者个人隐私
近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一批
涉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其中一起案例涉及
民宿游客隐私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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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入住民宿后被偷拍
2023年3月,游客舒某与女友胡某入住权某经营的某民宿。2024年8月,舒某发现自己与女友胡某在该民宿内的私密视频被剪辑后发布到境外网站。
舒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因该民宿经过重新装修,未发现隐藏摄像头,也未能查明犯罪嫌疑人。
其间,舒某、胡某因情绪低落、精神紧张多次到医院就诊。后舒某、胡某起诉请求经营者权某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民宿经营者应尽到
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舒某、胡某入住权某经营的民宿,权某为两人提供住宿服务,双方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权某作为民宿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在消费者入住前和退房后对房间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可以使用专业检测设备进行检测,以保证客房内无偷窥、偷拍、偷听等盗摄设备。
权某未尽到上述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舒某、胡某入住期间被偷拍私密视频且该视频在网上传播,对二人造成了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经审理,法院主持调解,权某同意向舒某、胡某每人当庭赔偿1万元。
民宿经营者应对客房进行
全面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
本案中,民宿经营者疏于对客房的全面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未能发现他人在客房内安装的摄像头,导致消费者被拍摄私密视频且该视频在网上传播,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肖像权。
经审理法院依法释明,民宿经营者当庭支付赔偿款,既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督促民宿经营者规范经营,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及制止偷拍、盗摄行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安心的住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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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陈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