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民:渔船被清理为何没补偿?

海南特区报
本报讯 日前,三亚市吉阳区红沙港多位渔民向本报记者反映,去年,农业农村等部门对红沙港涉渔船舶进行清理整治,他们的渔船被清理后未获得补偿。昨日,记者采访了三亚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其对此事作出回应。记者 刘兵
渔民称,他们是红沙社区居民,长期以打鱼为生,渔船被清理后不能出海打鱼,也没有其他谋生技能,如今就业、生活面临困境。
记者了解到,根据有关工作部署,三亚市近年来持续开展涉渔船舶清理整治工作,其中针对“三无”船舶的清理整治是重点工作之一。“三无”船舶是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等情形的船舶。
根据渔民提供的渔船登记资料,记者发现,他们的渔船被登记为“三无”船舶。对此,渔民们表示,他们对“三无”船舶清理工作是支持的,但在清理之前应该告知和充分沟通,并予以相应的补偿。
记者了解到,针对渔民们反映的问题,三亚市农业农村局今年1月作出过一份书面答复。答复称,在清理整治工作启动前,市、区两级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5月底6月初,分别在海岸警察派出所、红沙报备点通过座谈会、走访渔民等形式,听取诉求和意见。清理整治补偿方案发布后,在社区公告栏进行了公布,确保渔民对整治工作的标准、程序、补偿政策等内容有全面了解。同时,工作人员在红沙港报备点提供政策咨询、及时解答渔民的疑问,确保信息透明、公开。
针对补偿问题,答复称,在编在册、海洋纳管船舶符合补偿政策,“三无”船舶不适用《海南自由贸易港“三无”船舶综合治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属于清理整治对象,不予补偿;补偿标准按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沙港渔船清理整治工作补偿方案的通知》中规定执行,已于2024年11月初在红沙港张榜公布补偿标准,并严格按照渔船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补偿。
4月21日,记者进一步采访了三亚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该局渔政监督科科长彭国益告诉记者,去年检查发现红沙港有146艘本地的“三无”船舶,这些船舶是2020年4月30日之后新增的,按照规定应查扣拆解,没有补偿;还有330多艘是在编和安全技术评估合格的渔船,这类渔船在清理和整治后,是按规定予以补偿的。
渔民们还对红沙港涉渔船舶清理整治的所涉资金总额及流向是否透明提出质疑。彭科长向记者介绍,根据相关方案,红沙港涉渔船舶清理整治的经费总共6000多万元,补偿方案也在红沙港进行了张贴。补偿是针对上述符合条件的渔船,一是对船体补偿10万元,需要由船业评估机构评估后予以补偿;二是奖励,对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上交渔船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彭科长称,目前红沙港涉渔船舶清理整治已完成,经费使用了3000多万元,剩下的3000多万元主要用于对渔船主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800元连续补贴3年。
对于反映问题的渔民提到再就业及生活困难的问题,彭科长表示,渔民们可以找就业部门进行相关咨询,或申请低保。
此外,还有渔民发现有已经清理并领取了补贴的渔船又出现在海边。对此,彭科长表示,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可采取拍照等方式保留证据后,向农业农村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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