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提振消费6条政策》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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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北京4月22日电 22日,辽宁省商务厅印发《辽宁省提振消费6条政策》。
其中提出,激发各地积极性提振消费。每半年兑现一次“加大促消费补贴支持力度。针对油品、日用百货、纺织服装、餐饮等领域发放‘乐购辽宁惠享美好’消费券,省级在一定额度内按照不超过50%比例,对发放消费补贴的市予以配套支持”政策,进一步激励各地加大促消费工作力度。
培育市场主体壮大提振消费。每月对2025年注册成立、经营良好、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且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市场主体、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市场主体以及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市场主体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进一步引导培育商贸流通领域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凝聚促消费工作合力。
编辑:高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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