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公开征集肉制品违法线索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楠)针对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本市开展为期10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肉制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梳理养殖屠宰、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网络销售等环节问题,向全市肉制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发布“十五个严禁”提醒告知书。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告知书提醒,在养殖屠宰环节严禁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严禁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严禁未在定点屠宰场所私屠滥宰;严禁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在生产加工及经营环节,严禁生产、经营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的肉类产品;严禁在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如使用鸡鸭肉冒充牛羊肉、以其他畜禽血产品假冒鸭血制品、使用“槽头肉”等生产加工食品,欺骗消费者等。
此外,在烧烤店、火锅店、大排档等餐饮服务环节,严禁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严禁采购、制售假冒牛、羊、驴等肉制品。在网络销售环节,严禁销售“三无”“山寨”等假冒伪劣肉制品。
市市场监管局自即日起至今年底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制品违法线索。市民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随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或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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