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关注

证券代码:001395 证券简称:亚联机械 公告编号:2025-027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8,72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简介

公司是人造板生产装备整体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和服务商,主营业务为人造板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和专用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核心产品为人造板连续平压生产线,可用于生产纤维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可饰面复合板等多种类型的人造板材。在此基础上,公司还提供全面的生产线配套设备和高强度不锈钢钢带等专用材料,并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生产线的技术升级、改造和其他相关技术服务。公司不仅在木质材料领域拥有深厚技术积累,并积极致力于芦苇、秸秆、竹材等新型生物质材料板材装备的研发与应用;此外,公司持续探索核心技术与产品的应用领域,已成功开发出无机纤维板、热塑性复合板(如魔晶板)、热固性复合板(如碳纤维板)等非生物质新型材料板材生产装备。

人造板的生产工艺主要包括备料、干燥、筛选、施胶、铺装成型、热压、后处理等工序。不同种类的板材,其生产工艺和生产线设备组成存在一定差异。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完整的生产线整体解决方案,其中生产线主线设备,即铺装成型、热压、后处理等工序设备是公司的主要供货范围。

除上述生产线主线设备之外,公司可以根据客户需要对其他工序设备,例如削片/刨片机、干燥机、施胶系统、裁板锯、砂光机以及热能中心、气力输送系统和其他辅助系统等进行定制化采购,为客户提供完整的生产线整体解决方案。

(2)行业发展变化

人造板机械是木竹材加工机械的重要细分领域,是人造板工业体系中加工机械设备的总称,涵盖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等各类人造板材生产及表面装饰加工所需的全套设备。其核心设备包括削片/刨片机、干燥机、施胶系统、铺装机、热压机、裁板锯、砂光机等,覆盖备料、铺装成型、热压、后处理等关键工艺环节。与普通木工机械相比,人造板机械设备通常以生产线的形式存在,需根据不同板材类型、原材料种类、板材规格、产能等进行严格的定制化配置,生产线规模大、建设成本高、设备技术难度大、系统集成度高、生产工艺复杂,系木竹材加工机械领域内的先进工业设备。

人造板生产线装备根据热压技术或压机工作方式的不同,可分为间歇式和连续式两类。间歇式人造板生产线主要采用单层/多层热压技术,设备结构简单,场地占用小。缺点是生产过程不连续,产能和自动化程度受限,生产效率低下,且存在原材料消耗大、能耗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差等问题。但由于建设成本低,仍有部分小规模人造板企业选择购买。连续式人造板生产线主要采用连续辊压/平压技术,能够实现人造板的连续化生产,是行业内目前较为领先的技术,其中又以连续平压技术为最优。连续平压生产线具有自动化程度高、产能大、产品质量稳定、原材料消耗低、能效高、经济效益好等优势,代表了人造板生产装备的最高技术水平,是人造板生产企业进行产能扩张的最佳选择。

公司的核心产品为人造板连续平压生产线,可用于生产纤维板、刨花板等人造板材。国内市场上,过去几年随着下游人造板行业持续推进产能扩张并加速淘汰替代落后产能,连续平压生产线作为行业领先的人造板生产装备,市场需求曾出现阶段性的显著增长。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规划院和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4年度,全国建成投产6条纤维板生产线,新增产能82万立方米/年;建成投产48条刨花板生产线,新增产能1,541万立方米/年。2025年初,全国在建纤维板生产线4条,合计产能为70万立方米/年,均为连续平压生产线;在建刨花板生产线30条,合计产能为1,015万立方米/年,其中连续平压生产线23条,合计产能930万立方米/年。现阶段,我国纤维板产业呈现供给能力与消费需求基本平衡局面,而刨花板产业则出现阶段性的投资过热局面,供需失衡风险进一步增加。

国际市场方面,以印度、巴基斯坦、泰国、越南、印度尼西亚等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城镇化率仍处于较低水平,随着城镇化率的提升将带来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及人造板需求的增长,从而提升人造板装备的市场空间。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规划院和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3年度,我国人造板装备制造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保持对主要进出口地区的贸易稳定,出口额达到4.38亿美元。另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我国总计出口纤维板生产线2条,年总产能12.5万立方米;总计出口刨花板生产线4条,年总产能50万立方米。东南亚地区仍然是我国人造板装备的主要出口地区。

我国人造板机械行业起步较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跟随到同行的过程。初期主要依赖进口设备和技术,产业基础薄弱。进入21世纪后,在政策扶持及市场需求推动下,行业高速发展,产业链逐步完备,自主研发能力显著提升,国产设备实现替代进口并参与国际竞争,部分核心技术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当前,行业正处于转型升级阶段,以智能制造、绿色环保为导向,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预计未来几年,我国人造板机械行业上下游产业链的整合和协同将进一步加强,产品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同时,随着“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推进,人造板装备制造企业的国际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扩大。总体来看,未来我国人造板机械行业将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3)市场竞争格局以及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是人造板机械行业的先进装备制造商,自成立以来即致力于为人造板行业实现连续化、规模化、自动化和数字化生产提供装备和技术支持。经过二十年的发展,不仅成功打破欧洲厂商在我国的垄断局面,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更不断开拓海外市场,进入全球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公司在人造板装备制造领域掌握了关键的设备制造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公司主营产品人造板双钢带连续平压生产线曾获得“中国林业产业创新”二等奖,并被权威机构认定为我国人造板连续压机装备的重大创新;与北华大学等联合完成的“超低甲醛释放农林剩余物人造板制造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公司在人造板装备市场先后推出全球首条薄型竹刨花板生产线、全球首条工业化生产的连续平压芦苇刨花板生产线、0.8毫米超薄纤维板生产线、可饰面木质重组材料连续平压生产线等行业领先产品;自主研发的无机纤维板材生产线,将人造板连续平压生产装备的应用范围进一步拓展至矿渣、气化渣等新型无机材料领域。

人造板装备行业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国内外市场主要由迪芬巴赫(含上海板机)、辛北尔康普和亚联机械等企业占据,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公司作为该领域的重要参与者,在技术水平和市场开拓方面均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是我国人造板装备制造行业内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企业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六节 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1395 证券简称:亚联机械 公告编号:2025-028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本次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2024年度业务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2,98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48.3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70家,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安洪滨,现任中兴华事务所合伙人。1991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曾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合伙人、重大项目负责人;曾参与或负责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金秋农药有限公司、长春热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此外,还参与了欧亚集团长春经开中国中冶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璐璐,现任中兴华事务所审计部门经理,重大项目负责人。2019年5月取得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从事审计工作7年,曾负责或参与过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IPO审计、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及国有大型集团公司的审计业务,在上市公司、国有大型集团公司、新三板公司年报审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主板申报审计等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拟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年报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平均收费标准,并结合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的变化幅度应当不超过20%。

内控审计费用定价参考年报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执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及其意见

2025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对中兴华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和执业质量等进行严格审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其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因此,同意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相关审计工作,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相关审计工作。年报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平均收费标准,并结合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的变化幅度应当不超过20%。内控审计费用定价参考年报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执行。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及其意见

2025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其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同意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相关审计工作。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中兴华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1395 证券简称:亚联机械 公告编号:2025-029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公司财务状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465.25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9,848.84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160.27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1,577.16万元。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31,577.16万元。

3、具体方案:以现有总股本8,72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408.88万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后续分配。

4、其他事项说明:本年度,除上述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外,公司未实施其他现金分红,也未以现金为对价实施股份回购。

(二)股本总额变动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在本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的股本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次利润分配基准为2024年度,暂未涉及上市后的会计年度和财务数据。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的规定,并结合本次现金分红情况和本年度财务指标,公司目前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风险。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现金分红金额为5,408.88万元,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100%,并已超过本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30%。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后确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具有合理性。

三、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1395 证券简称:亚联机械 公告编号:2025-030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存在异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和《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和《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执行上述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对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导致可比期间202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发生如下变更:

综上,本公司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规定和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1395 证券简称:亚联机械 公告编号:2025-031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经全体董事同意于2025年4月13日取消部分提案,并通过邮件的方式发出补充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郭西强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6和2025-02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编入《2024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责任”等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黄诗铿、张舒、杨大可向董事会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证券代码:001395 证券简称:亚联机械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郭西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学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学志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郭西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学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学志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0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