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取消T86清关方式/6月起每件包裹200美元从价关税
从5月2号(美国东部时间)开始,国内和香港寄到美国的包裹,不再享受小额免税,T86清关方式取消。所有包裹用T11、T01方式报关,即时缴纳关税,税率执行特朗普最新的最高245%的对华对等税率。美东时间4月18日下午,美国海关发布公告:自美东时间 2025 年 5 月 2 日凌晨 00:01 起(北京时间 2025 年 5 月 2 日中午 12:01),原产于中国大陆及中国香港的商品,包括通过国际邮政网络寄往美国的国际邮政包裹,不再符合“最低限度豁免”(de minimis)条件,即取消小额豁免。
该类商品必须以适当的报关类型(例如 11 类或 01 类报关)报关,并需支付所有适用的关税、税款和费用。
商品征收关税为:货物价值 120% 的从价关税,或每件包裹 100 美元的从量关税。美东时间 2025 年 6 月 1 日凌晨 0 点 01 分之后,从量关税调整为每件包裹 200 美元。
不符合条件的货物通过最低限度入境和清关申请将被拒绝。
根据经修订的第 14256 号行政命令,自美东时间 2025 年 5 月 2 日凌晨 00:01 起,通过国际邮政网络从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寄往美国的国际邮政包裹,若其内含货物为中国大陆或中国香港的产品,价值不超过 800 美元且在经修订的第 14256 号行政命令生效前符合最低限度免税条件的,将按以下方式征收关税:
货物价值 120% 的从价关税,或每件包裹 100 美元的从量关税(自美东时间 2025 年 6 月 1 日凌晨 0 点 01 分起,从量关税调整为每件包裹 200 美元)。通过国际邮政网络从中国大陆或中国香港向美国运送包裹的运输承运人,必须按照经修订的第 14256 号行政命令第 (c)(i) 款或第 (c)(ii) 款所述的方式向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收取并缴纳关税。
运输国际邮政包裹的承运人将负责按照经修订的第 14256 号行政命令的规定收取应缴关税,并按月或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确定的其他适当周期向 CBP 缴纳关税。
根据经修订的第 14256 号行政命令,运输承运人必须对所有货物运输采用相同的关税征收方法,但运输承运人可在每月一次或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确定的其他定期时间间隔内更改其征收方法,前提是在更改前向 CBP 提前 24 小时发出通知。
任何通过任何运输方式将来自中国大陆或中国香港的国际邮政物品运往美国的承运人,都必须持有国际承运人保证金,以确保支付经修订的第 14256 号行政命令中所述的关税。关于通过国际邮件入境的货物运输的其他指导,将在单独的 CSMS 消息中发布。
(转自:上林下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