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贷2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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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徐瑞雅) 4月17日,苏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通过提高贷款额度,更好地满足缴存人住房需求,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要。新政将于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据新政,养育未成年二孩的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30%;养育未成年三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两智一全”(智能建造、智慧品质、全生命周期住宅)等新建改善型住宅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20%。
新政规定,借款申请人同时符合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这意味着,养育未成年三孩及以上的家庭最高可贷210万元,购买新建改善型住宅的个人最高可贷1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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