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查处某燃气公司未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案
转自:中国建设新闻网
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报,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中金谷小区一用户发现家中漏气,拨打相关电话反映后,燃气公司长时间未上门处置、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对该燃气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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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报,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中金谷小区一用户发现家中漏气,拨打相关电话反映后,燃气公司长时间未上门处置、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对该燃气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