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第六个!四川省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氢启未来网

关注

4月14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征求《四川省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进一步规范四川省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确保氢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暂行办法》明确适用对象是四川省内加氢站的规划、建设、运营活动,涵盖单独加氢站、合建站(加油/加气加氢)、制氢加氢一体站,并对加氢站的规划建设、日常运营、安全维护、监督责任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其中,特别说明,在符合相关规划、标准规范和安全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在非化工园区规划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制氢加氢一体站制氢质量原则上不得超过3000kg/d,储氢容器总质量原则上不得超过3000kg;允许在工矿场区、物流园区、露天停车场、港口码头、公交站场和燃料电池汽车运行比较集中的区域,依法依规建设企业自用加氢站(仅限于对企业自有车辆、租赁车辆等特定车辆加氢,不得对外提供经营服务)。

(阅读原文了解详情)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