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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 |《中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百问百答(2025年版)》发布

市场资讯 2025.04.11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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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印发《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能源〔2025〕262号)。

《意见》提出,到2027年,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更加健全,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标识等制度基本建立,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更加顺畅,绿证市场潜力加快释放,绿证国际应用稳步推进,实现全国范围内绿证畅通流动。

到2030年,绿证市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社会自主消费绿色电力需求显著提升,绿证市场高效有序运行,绿证国际应用有效实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合理体现,有力支撑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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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行业关注

国家能源局:

发布《中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百问百答(2025年版)》

3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百问百答(2025年版)》。文件解答了绿证的概念、意义、作用、制度特点等问题。

其中提到,目前,国家对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以及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机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自发自用电量和2023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常规存量水电机组上网电量,暂不核发可交易绿证。

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完成建档立卡后,对于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已归集数据的,可实现绿证自动核发。

绿证单独交易不受跨省跨区电网通道限制,可在全国范围内自由交易。绿色电力交易可依托现有的跨省跨区电网通道开展跨省跨区交易。国家保障绿证的跨省区流通,2024年8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国能发新能规〔2024〕67号),明确任何单位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限制绿证交易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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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上海市电力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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