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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涨价了吗?

湖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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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湖州日报

记者  程超

本报讯  有多名市民近日来电反映,小区里电动自行车的公共充电桩充电涨价了,究竟怎么回事?记者进行了调查。

陆先生是南太湖新区仁皇山街道天际花园小区的居民。他向记者反映,之前,他在公共充电桩上,只要花1元钱就能把电动自行车充满电,可是从3月份开始,同样的费用却只能充大约40%的电。

记者来到该小区进行实地查看,在某单元楼充电桩旁边的墙上张贴着一张“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公示牌”,上面印有“电费0.558元,服务费0.442元,国标电动车充电功率下按电量计费”的收费标准。

记者通过服务热线,联系上了该充电桩的运营机构负责人。对方表示,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的要求,从2025年1月起,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拆分为电费和服务费,两者需分别标示、分别计价。

对方解释,原先该小区的公共充电桩是按照充电时长进行收费,1元6小时且不区分功率大小。一般48V20AH电池使用300W以下充电器,充满6小时大约需要0.96度电,若大功率电池使用300W以上充电器,消耗电数会更多。如今实行按电价收费后,同样是预付1元的情况下,大功率电池的充电时长自然就不满6小时了。

记者向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核实,202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其中提到,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原则上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即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

记者了解到,在“价费分离”政策实施前,电动自行车充电通常采用的是“先付后充”的模式,用户需要预先支付固定的费用,通常是1元可以充4到8小时不等,即便实际使用的时间不足,费用也不会退还。随着“价费分离”政策的实施,电动自行车充电计费方式更新为实充实付,即以实际用电量付费,用多少付多少。

那么,电动自行车充电实行“价费分离”,是贵了还是便宜了?记者随机在多个小区进行了体验。在吴兴区西山宸院小区,单元楼负一层张贴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相关信息显示,该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标准为电价0.538元/度,服务费0.13元/小时。48V20AH的电池充满6小时0.96度电来算的话,需支付电费0.516元,服务费0.78元,共计1.296元,与原来的收费标准相比需多支付0.296元。

记者走访了多个小区后发现,有部分小区已经开始实行电动自行车充电“价费分离”模式,但服务费标准却各不相同,有些是按小时计费,有些则按消耗的电数来收取服务费,记者换算了下,以48V20AH电池充满电为例的话,服务费一般在0.4元至0.8元不等。

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一位姓沈的市民说:“我一般2天充1次电,每次0.7度左右的电就能充满,充满电只要七八毛,跟以前比能省费用近30%。”而另一位姓毛的市民则表示:“以前1元就能充满电,现在不够了。”

对于收取服务费的问题,记者也咨询了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处长刘庆国。他表示,由于运营机构前期的设备安装成本、场地成本、后期维护成本、人工成本等,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不宜高于电价,也就是每度电0.538元。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充电“价费分离”模式还在逐步推进当中,后续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细则为用户提供了更公平合理的充电体验。他提醒,如果消费者发现服务费公示告知不够清晰,或者有价格虚高的,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职能部门会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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