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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冒充户主换锁锁匠被判担责,法院:未尽核实义务

媒体滚动 2025.04.01 14:26

转自:九派新闻

小偷冒充户主换锁锁匠被判担责,法院:未尽核实义务

#牌友冒充业主找人换锁入室偷2.3万#【#小偷冒充户主换锁锁匠被判担责#,法院:未尽核实义务】据武汉城市留言板消息:一小偷冒充户主,自称钥匙丢失,请锁匠撬门。锁匠不知情便撬门换锁,由此引发的财物失窃。3月26日,记者从武汉市汉阳区法院获悉,因锁匠没有尽到审核义务,要承担一定的补充赔偿责任。据了解,刘大姐与李某系牌友,李某知悉刘大姐有在家中存放现金的习惯。2023年12月的一天晚上,李某确认刘大姐离开住处后,联系锁匠王某前去刘大姐家中开锁。王某检查一番后发现,门被反锁了打不开,便准备离开。李某拜托王某想办法,王某表示如果强行开锁,现在这个锁便彻底没用了。李某见状便撒谎说道:“家中备用钥匙被老婆拿走,一时半会回不来,直接换锁吧。”于是,王某按照李某要求换锁并收取100元费用。待王某离开后,李某进入刘大姐家中盗窃。经警方侦查发现,李某盗取现金23000元。2024年5月,汉阳区法院经审理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李某犯盗窃罪并责令李某向刘大姐退赔23000元。因李某无财产可供执行,刘大姐遂向王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赔偿损失。汉阳区法院认为,王某开锁资质虽已经到相关部门备案,但不意味着不承担民事责任。王某作为从业多年的开锁人员,应在开锁前核实身份,但王某未尽到核实义务,具有过错。日前,法院酌定王某对李某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60%的补充责任。@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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