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头条丨2025年一季度物流政策辑要
传化智联
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对于2025年的工作,报告多次提及到了物流供应链,其中包括:
报告在“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提出,加快建立健全基础制度规则,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市场准入退出、要素配置等方面制约经济循环的卡点堵点,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制定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合规指引,改革完善招标投标体制机制。出台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构建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完善企业简易退出制度,逐步推广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实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
报告在“稳定对外贸易发展”中,提出加大稳外贸政策力度,支持企业稳订单拓市场。优化融资、结算、外汇等金融服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强化企业境外参展办展支持。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完善跨境寄递物流体系,加强海外仓建设。拓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功能,发展中间品贸易,开拓多元化市场。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加快解决标准认证、市场渠道等方面问题。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提升传统优势服务竞争力,鼓励服务出口,扩大优质服务进口。培育绿色贸易、数字贸易等新增长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新型离岸贸易。高质量办好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数贸会、消博会等重大展会。推进智慧海关建设与合作,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报告在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中,提出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形成一批示范性合作成果。保障中欧班列稳定畅通运行,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引导对外投资健康安全有序发展,强化法律、金融、物流等海外综合服务,优化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布局。
2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物流枢纽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按照“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有进有退”的原则,新增廊坊商贸服务型、常州生产服务型等26个国家物流枢纽,对部分国家物流枢纽规划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并对高质量推进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提出4方面要求,包括系统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和功能提升、完善国家物流枢纽集疏运体系、健全国家物流枢纽间的合作机制、探索“产业集群+物流枢纽”协同发展模式等。
国家物流枢纽是重要的物流资源配置中心和物流活动组织中心,是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的重要抓手,在集聚整合各类物流资源、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新增的 26个国家物流枢纽均位于“四横五纵、两沿十廊”物流大通道、“十纵十横”综合运输大通道等重要通道,其中近 60%位于中西部地区,将有效增强对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支撑保障能力;与区域产业发展、消费密切相关的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枢纽比重超过 40%,将有效支持相关城市探索“产业集群+物流枢纽”协同发展模式,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本次国家物流枢纽布局优化调整后,共有152个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布局建设229个国家物流枢纽(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牵头将6批151个国家物流枢纽纳入重点建设名单),将进一步提高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均衡发展水平,完善“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更好衔接国家物流大通道、综合运输大通道以及重要铁路物流基地、内河港口等重要物流节点,提高整体物流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对国内生产总值4000亿元以上城市的基本覆盖或有效辐射,进一步强化对区域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的通知》,围绕打造可信流通、高效调度、高速互联、安全可靠的体系化能力,持续赋能各行业数据融合与智能化发展。
《指引》提出,2024-2026年,利用 2-3年左右时间,围绕重要行业领域和典型应用场景,开展数据基础设施技术路线试点试验,支持部分地方、行业、领域先行先试,丰富解决方案供给。
在总体功能方面,《指引》明确,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围绕打造可信流通、高效调度、高速互联、安全可靠的体系化能力,持续赋能各行业数据融合与智能化发展在数据可信流通方面,国家数据基础设施需要打造低成本、高效率、可信赖的流通环境,便于人、物、平台、智能体等快速接入,在符合统一目录标识、统一身份登记、统一接口要求的基础上,实现数据在不同组织、行业之间安全有序流动,精准匹配数据供需关系。面向电子商务、金融支付、跨境物流、航运贸易、绿色低碳气象服务等典型场景,创新融合数据应用,同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伦理、个人隐私保护等要求。
《指引》明确了建设的重点方向。一是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二建设数据高效供给体系。支持农业、工业、交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民航、气象等行业领域打造高质量数据集。三建设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四是建设数据便捷交付体系。五是建设行业数据应用体系。加强场景牵引,建设面向工业制造、现代农业、数字金融、智慧医疗、智慧交通、跨境物流、航运贸易、卫生健康、绿色低碳、气象服务数字文化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数据应用体系,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促进行业数据应用创新。培育基于数据要素的新产品和新服务,促进数据多场景应用、跨主体复用,实现知识扩散、价值倍增。
2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以覆盖东中西部典型区域、兼顾超特大型城市为原则,选取天津、唐山、宁波、金华、合肥、临沂、郑州、洛阳、武汉、宜昌、广州、海口、重庆、成都、乌鲁木齐、霍尔果斯16个城市开展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聚焦物流行业发展问题,破除“信息孤岛”“数据烟囱”,打通政府部门、相关企业及港口、公路、铁路、航空等业务系统数据,探索建立公益性和市场化有机结合的多层次物流数据开放互联机制,建立健全物流数据分类及交换应用标准规范,形成物流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清单,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
试点任务包括多式联运数据开放互联,制造业、商贸业与物流业数据融合应用,国际物流数据综合服务,国家物流枢纽间数据互联共享。今年2月底前,各试点地区选择重点任务,形成试点实施方案;12月底前,完成试点建设,以成效显著的试点项目为基础,形成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落地实施的模式。
一是多式联运数据开放互联。推进单证可信流转、货物全程追溯和物流数据标准化,围绕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服务模式,打通海关、港口、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货代、车队等多域数据,依托物流枢纽运营主体、物流骨干企业、多式联运信息服务商等多元化主体,结合地方实际,探索多式联运数据市场化开放互联和运营模式。
二是制造业、商贸业与物流业数据融合应用。推进供应链上下游数据交换和融通应用,打通制造业、商贸业等货主企业与政府部门、物流企业、铁路企业、港口企业、航运企业、航空企业、货代企业等业务系统数据,突破供应链上各参与方的信息共享瓶颈,实现物流信息系统无缝对接和物流全程追踪。
三是国际物流数据综合服务。探索跨境数据融合应用的实施路径,围绕中欧班列、陆海新通道等国际物流大通道,打通枢纽节点(港口/陆港/口岸)、海关、海事、货代、铁路企业、船公司、班列公司、机场公司、全球航运业务网络等业务系统数据,推动国际物流全程追踪和降本增效。
四是国家物流枢纽间数据互联共享。试点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间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使用,重点围绕航空、铁路等通道服务业务,推进服务产品信息、方位信息、场站能力信息等多维数据联通,实现枢纽间业务协同、规则联动、运行协作,发挥物流枢纽互联成网的规模效应,推动跨区域物流、制造、商贸等产业联动,促进跨境物流通关效率明显提升、全程物流成本显著降低。
1月 23 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复制推广 2024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改革措施的函》,拟将试点较成熟的 29项措施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质升量稳。
《措施》要求,复制推广的改革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进出口全链条货物通关效率。共 5项措施,包括进一步压缩检疫审批许可时长、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通关效率、优化企业差别化管理模式、深化区域物流一体化、协同加强海关技术机构能力建设。
二是进一步促进外贸新动能产业贸易便利。共6项措施,包括进一步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跨境电商支撑服务能力、简化研发用途设备和样本样品进出口手续、支持加工贸易企业信息对接共享、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三是进一步支持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融合发展。共4 项措施,包括培育扶持优质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支持各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拓展、加大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及应对力度、优化跨境贸易金融服务。
四是进一步提升口岸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共7项措施,包括扎实推进智慧口岸建设、深入推进智慧海关建设、推进相关证书电子化共享和联网核查、探索开展远程监管扎实推进贸易无纸化、扩大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应用、探索推进基于预录入数据的“一单两报”。
五是进一步协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共2项措施,包括持续推进落实《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进一步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行为。
六是进一步提升大企业和社会公众获得感满意度。共5项措施,包括健全完善国际贸易信息门户、深入推进第三方采信、加大高级认证企业培育和便利政策供给力度、进一步释放主动披露政策红利、健全完善口岸部门间协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