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放弃参股公司迅驰车业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涉及股权比例达47%
公司公告
瑞丰光电公告,公司持有迅驰车业江苏有限公司25.3271%股权,为支持其长期发展战略及治理结构优化,决定放弃对张之怡、张驰所持合计47%股权无偿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瑞丰光电公告,公司持有迅驰车业江苏有限公司25.3271%股权,为支持其长期发展战略及治理结构优化,决定放弃对张之怡、张驰所持合计47%股权无偿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