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男孩确诊糖尿病保险公司拒赔,法院:理赔条款条件无效,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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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九派新闻
5岁男孩确诊糖尿病保险公司拒赔,法院:理赔条款条件无效,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
【#5岁男孩确诊糖尿病保险公司拒赔#,法院:理赔条款条件无效,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近日,武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蔡晶晶收到一封当事人手写的感谢信,不禁湿了眼眶。2023年,年仅5岁的小杰(化名)被确诊为“1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型)”,需终身依靠外源胰岛素长期补充及额外药物治疗。“小杰满月时,我们给他买了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小杰父亲准备好资料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认为小杰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重疾赔付标准,因此拒赔。双方对簿公堂。法院经审理后发现,保险公司出具的合同中约定的重大疾病包含了严重1型糖尿病,但合同对理赔条件明确要求需至少出现列出并发症的一个。小杰家人认为这个合同对赔付需满足的附加条件条款的设定不合理。法庭请来的专家表示,从医学上来说,合同附加的条款中并发症多见于糖尿病中老年患者,小杰尚年幼,部分症状在该年龄段不一定有直接明显的体现。从长远来看,患者如积极治疗,并发症出现的阶段会延迟至数十年后,且可能不会出现严重并发症。法官表示,保险公司此举属于减轻或免除保险责任的条款,而保险公司却未对该免责条款进行特别提示。因此,该免责条款对小杰不发生效力。经过两审终审,武汉中院认定,该理赔条款条件无效,判决保险公司向小杰支付保险金。@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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