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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烟卡”上热搜!多人吐槽电动车车标被盗,已有4名孩子被锁定……

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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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中国青年报】;

近日,话题#电动车车标成新型烟卡#引发关注。

据封面新闻消息,被贴上“叛逆图腾”“社交货币”等标签后,一枚普通的电动车金属车标,正在成为部分青少年争相收集的“身份卡”。

在某社交平台上,有关“电动车车标被盗”的帖子已超一万多篇

一教师反映称,现在学生间流行以车标作为“交换筹码”,甚至有学生将车标藏在文具盒中,利用课间进行“拍卡”游戏。

据该教师观察,有学生书包内藏的多个车标,其称“用三个‘闪电卡’换了同学的游戏皮肤”。

目前有部分学校已发布通知,明确禁止携带车标入校

被盗车标流入二手交易平台

成都锦江区一九号电动车专卖店老板称车标被盗,主要是有两种说法,一是可以在二手平台卖到几块到十几块不等,另一种就是做收藏。

该老板表示,可能二手平台的车标比线下门店的售价便宜,车标遗失的人可能大都选择在二手平台购入,也是让车标盗窃增多的原因之一。“基本上一天出几个车标,没有系统全系列车标,或者标注微破损等字眼的,很有可能都是盗窃车标转手的。”

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有关电动车车标的商品描述呈现明显分层:基础款标注“原厂拆车件”,售价30-80元;限量款声称标价高达数百元,但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更有卖家提供“代拆教学”服务,声称“包教包会,夜间实操指导”

据新沂市融媒体中心消息,近日,江苏新沂市公安局新安派出所就接到了多起电动车车标被盗案件。

目前,警方已将7名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连带破获7起关联案件。

另据安徽宿州砀山县公安局消息,近日,砀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电动车的车标被盗。刑警大队执勤警员联合城关派出所通过侦查,迅速锁定四名“熊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警方提醒家长:要教育孩子明辨是非,并及时观察孩子的表现,对孩子的错误举动要及时提醒,督促改正,切莫让孩子以不可承受之方式,得到社会的“教育”。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律师项鸿指出:单个车标价值通常不足刑事立案标准,但多地出现同一受害者多次被盗情况,累计金额认定存在争议;二手交易中“传授犯罪方法”与“普通分享”的界限模糊;现有训诫措施对未成年人威慑力不足。

“要想防止此类事件持续发生,需要从家校教育多入手,让青少年群体形成正确三观。”项鸿称,具体来说,企业可设计不可拆卸的液态金属车标,需专用工具破除;用户教育方面,在APP内增设“车标文化倡导专区”,解析盗窃法律后果。

来源:中国青年报(整理:陈茜)来源:封面新闻(记者 姚瑞鹏)、砀山警方、今日新沂等。

【中办、国办:有序推进自然人信用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其中提到,有序推进自然人信用建设。依法依规建立健全自然人信用记录。加快推进法律、金融、会计、审计、医疗、教育、家政、工程建设、生态环境、平台经济等领域从业人员和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人员等重点职业人群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开展自然人信用评价,用作为守信主体提供激励政策的参考,严禁将非信用信息和个人私密信息纳入信用评价。

【南京: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范围 扩大到购房人的父母和子女】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扩大《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的实施范围,购房人的父母、子女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应优先提取购房人、购房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账户余额不足的方可提取购房人的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在申请提取时,应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未签订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协议。将该实施细则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中办、国办:严禁将非信用信息和个人私密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有序推进自然人信用建设。依法依规建立健全自然人信用记录。加快推进法律、金融、会计、审计、医疗、教育、家政、工程建设、生态环境、平台经济等领域从业人员和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人员等重点职业人群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开展自然人信用评价,用作为守信主体提供激励政策的参考,严禁将非信用信息和个人私密信息纳入信用评价。

【中办、国办:有序推进自然人信用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其中提到,有序推进自然人信用建设。依法依规建立健全自然人信用记录。加快推进法律、金融、会计、审计、医疗、教育、家政、工程建设、生态环境、平台经济等领域从业人员和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人员等重点职业人群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开展自然人信用评价,用作为守信主体提供激励政策的参考,严禁将非信用信息和个人私密信息纳入信用评价。

【南京: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范围 扩大到购房人的父母和子女】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扩大《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的实施范围,购房人的父母、子女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应优先提取购房人、购房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账户余额不足的方可提取购房人的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在申请提取时,应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未签订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协议。将该实施细则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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